韓志國認為,由大股東選聘的獨立董事很可能導致通過其制衡大股東的初衷成空談
著名經濟學家、北京邦和財富研究所所長韓志國認為,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獨立董事制度,初衷本是想在董事會中形成制衡機制。可從幾個月的實踐看,效果并不理想。相反,對獨立董事的同化機制已經開始啟動,對獨立董事的同化問題也有普遍化的趨勢。
他說,董事會或大股東來選聘獨立董事,不可避免地會導致獨立董事所應有的功能和機制發生扭曲或變形。董事會本來就是大股東一統天下,由其進行獨立董事的選擇,客觀上必然演化為大股東對獨立董事的選擇。這很可能導致通過獨立董事制衡大股東的初衷和愿望成為空談。
在我國的股票市場上,獨立董事市場也尚未形成。獨立董事與上市公司的雙向選擇機制還未產生,對獨立董事的社會評價機制也遠未發生作用。近來,一些上市公司中頻頻出現投資或委托理財失誤,而市場上卻始終也沒聽到獨立董事的聲音,就從一個重要的側面反映了獨立董事被同化的問題已經多么嚴重。
在上市公司的董事會中,獨立董事本來就屬于弱勢群體(占董事會人數的1/3)。同時,目前成為獨立董事的,大都是經濟學家、技術專家等社會名流而非投資專家和管理專家。這使他們很難發現上市公司在經營、決策上的深層矛盾和問題,也使得對獨立董事的同化機制很容易產生和發揮作用。
在韓志國看來,解決這個問題的主要措施應該是:
獨立董事不應由董事會提名,而應由股東大會提名,并且主要應由非董事單位和中小股東提名,這樣選任的獨立董事,才能具有真正的獨立性;
獨立董事的選擇對象不應過多地側重于經濟學家、技術專家等社會名流,而應著重選擇有企業管理經驗、有投資決策專長和有把握市場能力的專業人士;
獨立董事必須有權——在賦權與行權兩個方面都應予以特殊保障、有錢——對獨立董事自身的激勵和獨立董事行權的必要經費、有閑——獨立董事必須有充足的時間和充沛的精力來為公司工作、有緣——獨立董事必須具有整合能力和親和力,并且善于把自己的意志變成眾人的合意。
應該對監事會進行改造,建立獨立監事制度,讓獨立監事在監事會中成為強勢群體(占2/3以上),以便其與獨立董事相互配合,從而不斷完善和強化上市公司的制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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