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華強
衡量一個交易所的發展狀況如何、成熟與否,一個重要指標就是它對市場的有效監管能力。經過11年的建設、發展,上證所不斷充實和完善監管職能,目前已在制度上形成了以上市公司監管、會員公司監管和市場實時監控為主要內容的一線監管體系。
在上市公司監管方面,上證所始終堅持標本兼治的原則,特別注重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今年制訂了我國第一部《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指引》,以指導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同時,上證所還不斷加大監管和處罰能力:一是推進制度建設,先后制訂了《上證所股票上市規則》、《上證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核查辦法》等規章制度;二是年報、中報事后審核全面展開,并分別采取約見談話、質令補充公告、內部批評、公開譴責等方式予以處理。今年以來,上證所對15家市場影響惡劣的上市公司進行了公開譴責,對2家公司發出了責令改正通知,對17家公司和2家承銷商進行了內部通報批評;三是對PT公司實施重點監管。
在會員公司監管方面,上證所已建立起會員公司提交月度報告、實施年檢、風險防范例會等制度,尤其是今年在會員公司年檢時,首次采用了邀請中介機構、專家對其財務狀況、內部控制、合規運作等情況進行評估,視評估結果將會員公司分為A、B、C三類,并據此實現了對會員公司的分類管理。此外,上證所還建立了一套適用于年檢評審的財務指標體系,為及時發現會員公司經營運作中存在的風險和違規行為提供了有效手段。 加強市場交易行為的實時監控是上證所常抓不懈的工作,一方面是加強日常監控,僅今年上半年監控系統適時預警和處理系統累計報警達到9845起,發現并處理異常交易案件288起,對其中的173起異常交易行為進行了查處;對涉嫌違規的會員公司、上市公司實施警告和約見談話等處理辦法。同時,上證所從今年7月起開始采用新一代監控體系,包括預警系統、跟蹤分析系統和歷史數據查詢分析系統“三大板塊”,完整的建立起收集信息、即時監控、異常警告、跟蹤分析、專案調查、實施處罰的系列流程。目前上證所的監控主機已實現雙機熱備份,并完成了B股實時監控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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