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發行可轉換債券已成為很多上市公司青睞的融資方式。今后,可轉換債券應是投資者選擇的重要品種。
一般來說,投資者選擇可轉換債券應考慮債券價格、轉股價格、票面利率等因素,但從目前低迷的行情來看,投資者還要考慮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可轉換債券的回售條款。
在一定條件下,投資者有權將持有的可轉換債券回售給發行人,回售的價格在可轉換債券的募集說明書中都有明確規定。
如考慮回售條款,目前市場上部分可轉換債券已具備投資價值,以機場轉債為例,該轉債規定持有者可于2004年8月向上海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回售債券,回售價格為107.18元。如果投資者選擇到時回售債券,還能享受三次派息:
假設投資者2001年11月以99元買進機場轉債(目前的市價在99元以下),2004年8月以107.18元的約定價格賣給上海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期限為33個月,其間享受三次派息共2.4元(0.8元X3=2.4元)。這樣,投資者的成本為99元,收益為107.18-99+2.4=10.58元,平均年收益率為3.9%。
目前市場上企業債券的平均年收益率不高于3.9%,相比之下,目前機場轉債的期望收益率更高一些。
也就是說,退一步講,即使上海機場的股票今后沒有行情,機場轉債的持有者也能獲得優于投資一般企業債券的投資收益。(常州市信托投資公司王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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