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煒
前不久出臺的募資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其政策信號值得注意。如果該項規定付諸實施的話,上市公司長期難改的“圈錢”陋習有望部分修正。
“圈錢”行為的方式有很多,盲目地股本擴張是其中一種。一些上市公司光想著如何
盡最大可能募集到資金,而無視股本擴張過度可能給股東帶來的利益損失,及融資后“小牛拉大車”的負面效應。說實話,如今投資者對上市公司動輒數億的再融資計劃已十分感冒。今年以來,擬增發新股的上市公司屢遭中小股東“用腳投票”,便是市場對上市公司盲目股本擴張的無聲抗議。在投資者看來,一是如今銀行利率較低,上市公司可多運用間接融資手段,循序漸進地投入真正需要資金的項目上;二是不少公司現有的資產都未經營出佳績,再把戰線拉長只會造成新的投資失誤和損失。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募資管理新文件,明顯具有遏制上市公司盲目股本擴張行為的作用。新政策要求公司制定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應當謹慎地考慮自身運用資金的能力和資產負債結構。具體還提出了量化標準,即擬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募資數額一般不超過發行前凈資產額的兩倍,若要超出須做到發行當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得低于6%,并不得低于上一年的50%;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募集資金數額一般不得超過其發行前一年的凈資產額,若要超出須做到發行當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得低于6%,并不得低于上一年的70%。這些硬指標若認真執行,不少上市公司的新股發行和再融資計劃將面臨調整。
前階段的發行情況顯示,超出凈資產倍數上限融資的案例不少。例如,用友軟件募集資金9.17億元,是發行前凈資產額0.84億元的10.92倍;貴州茅臺募集資金22.44億元,是發行前凈資產額4.44億元的5.05倍;太太藥業、烽火通信、平原電氣等都超過了發行前凈資產額2倍的上限。超限就意味著尋求破例,而發行后的業績達到破例所要求的凈資產收益率,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倘若上市公司的募資不是投入“短、平、快”項目,發行當年難以產生規定所要求的效益,其融資計劃就必須進行調整。
此外,募資管理新文件對募集資金使用設置的多個“禁區”,也將制約“圈錢”行為。實行專戶存儲制度,引入商業銀行參與管理募集資金,致使大股東無法再侵占上市公司資金。在這樣的約束下,大股東“圈錢”欲望將被迫下降,而更多尋求與中小股東的同舟共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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