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興祥
日前,西北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會通過了“關于控股股東以資產償還債務”的方案,原來,這家公司在上市后曾替大股東償還了數千萬元的銀行借款。無獨有偶,南方一家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挪用上市公司25億元現金,其還款計劃中有超過一半的還款額將是實物資產。而最近披露的有關信息顯示,大股東占用上市公司現金后大多是以資抵債,即用實物資產
或無形資產作價償債。這意味著,上市公司付出的是寶貴的“銀子”,回收的卻是不知底細的實物。
專業人士指出,由于一股獨大普遍存在,大股東占用上市公司現金后大多不愿支付寶貴的現金,而是用實物資產來償債,其中不乏“濫竽充數”。根據以往經驗看,大股東以資抵債的做法其實存在諸多“陷阱”,上市公司因此面臨的風險也是較大的。
首先,以資抵債成為部分上市公司大股東逃廢債務的方式。盡管迫于種種壓力,一些大股東不得不歸還上市公司的債務,但是,其常用的方式卻是以實物資產甚至是無形資產來償還本來應該支付現金的債務。由于資產評估等原因,這些抵債資產評估值的水分往往也是較大的,這也是大股東選擇以資抵債的重要原因之一。去年下半年發生的多起無形資產關聯交易,大多是大股東用以支付對上市公司的應付賬款。如一度鬧得沸沸揚揚的“廈華”商標轉讓事宜,商標權的評估值達到了81743萬元,上市公司就以“其他應收款”沖抵, 不足部分另以現金補足,這引起了市場的強烈不滿,最終只得作罷。
其次,以資抵債對上市公司經營的直接影響也是很大的。一方面,上市公司的現金被大股東通過各種方式掠奪一空:墊付款項、直接占用等,上市公司資產的流動性大大降低,資金嚴重短缺,當初募集資金承諾的投向自然也無法實現。另一方面,以資抵債使得上市公司的實物資產規模急劇擴張,但是,在現金短缺情況下,企業的經營壓力也就可想而知了。更何況,一些大股東的抵債資產本身就是“大雜燴”,對上市公司難以構成經營業績增長支持。東北一家上市公司今年8月接受了大股東以資抵債的方案,上億元的抵債資產包括無形資產、房地產、建材、旅游等,不一而足。
市場人士指出,以資抵債最令人擔憂的是它往往成為上市公司不良資產的又一重要“來源”。實際上,一些上市公司大股東償還的資產最后反而成了包袱,令上市公司受到較大拖累。在這方面,閩福發大股東以資抵債無疑給市場上了生動的一課。經評估,閩福發大股東用來抵配股欠款的蓄電池廠負債達3200多萬元,而凈資產還不到50萬元。閩福發接受這個年年虧損的實物資產后,不僅未能獲利,反而為其還債1600萬元,為其1400多萬元銀行貸款承擔擔保責任,這樣,公司損失了3000萬元。這樣,以資抵債的結果是劣質資產掏空了上市公司。
隨著上市公司治理走向規范,大股東歸還上市公司的借款或應付帳款等將越來越多。業內人士認為,一味地以資抵債很可能將使部分上市公司淪為大股東的“垃圾站”,更多的上市公司也會大幅增加不良資產的比重。為此,各方應該慎行,并有相應地對策加以必要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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