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獨立董事制度認知程度較高
對于從海外引進的旨在改善公司治理結構的獨立董事制度,投資者的知曉程度較高。36%的被調查者表示知道獨立董事的作用,41%的被調查者表示知道一點,只有22%的被調查者表示不清楚。這表明,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不斷發展,投資者對新制度、新概念的認知水平大大提高,也正因如此,投資者才能對獨立董事制度提出真實有效的見解。
我國上市公司特有的股權結構,造成大多數上市公司董事會“一股獨大”的現狀,對此,投資者是有一定認識的,53%的被調查者認為,這與缺少獨立董事無關,而47%的被調查者則認為有關。持前種觀點的被調查者正確認識了這一現狀中的因果關系,“一股獨大”是因,才會引入獨立董事制度,解決公司治理層面存在的問題。而對于“如果所有上市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中都有三分之一以上為獨立董事,您認為還會有大股東侵害中小股東權益的事情出現嗎”這一問題,35%的被調查者認為還會大量存在,因為上市公司大股東“一股獨大”的現狀并沒有得到根本改變。由此可見,投資者對獨立董事制度的認知程度還是較高的。
對制度的效果缺乏信心
獨立董事制度的引入,將在一定程度上改變董事會的權力格局,對董事會決議產生影響,以切實體現“三公”原則,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此初衷,投資者還是認可的。針對“獨立董事真的會替中小股東在董事會上主張權利嗎”這一問題,43%的被調查者認為有獨立董事總比沒有強,大股東代表的行為會有所收斂,而26%的被調查者認為存在獨立董事替中小股東說話的可能,畢竟獨立董事是經過股東大會表決選舉的,且與上市公司無關聯,有一定客觀公正性。再過一段時間,在所有上市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中,可能將有三分之一為獨立董事,且其中至少有一位會計師,那時還會有上市公司大股東侵害中小投資者權益的事情出現嗎?對此,29%的被調查者認為還會存在,但數量會有所減少,36%的被調查者認為出現頻率會大大降低,管理部門的相關政策措施被得到有力貫徹后會徹底改變。由此可見,盡管投資者對獨立董事制度設立的初衷表示認可,但在“一股獨大”現狀尚未徹底改變的前提下,投資者對獨立董事制度的效果還是缺乏信心的。
希望對獨立董事加強制約
盡管獨立董事制度并不能解決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中的所有問題,但正如許多被調查者所贊同的觀點,有獨立董事制度總比沒有強,投資者對于今后將在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中占重要一席的獨立董事制度有許多建設性看法。投資者對獨立董事是否能盡職盡責存有疑慮,74%的被調查者認為,獨立董事特權太大,會滋生腐敗,只有24%的被調查者認為不會滋生腐敗。腐敗需要采取措施加以應對,對于“獨立董事要真正獨立所需的保障措施”,41%的被調查者認為需法律法規的完善,30%的被調查者認為需賦予獨立董事相應特權,29%的被調查者認為需有效的監管手段。而對于“如果獨立董事不獨立,完全聽從大股東操縱,你認為該怎么辦”,50%的被調查者表示,若是由此造成上市公司變“爛”,投資者權益受侵害,應追究獨立董事的民事甚至刑事責任,25%的被調查者認為獨立董事享有特權,必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25%的被調查者認為一旦發現獨立董事違背操守,應立即罷免。投資者對獨立董事能否盡職問題早有心理準備,并希望能通過法律法規制度的完善來解決問題,這也符合市場經濟法制化建設的基本精神。
評價彰顯股東意識
針對目前上市公司聘任獨立董事時盛行的名人、學者熱,58%的被調查者認為學者、名人自有其特殊效應,但未必能盡職;25%的被調查者認為如果獨立董事不“懂事”行使職責必定成空話。17%的被調查者認為,與其請外行的名人,不如請內行的凡人,也許更能行使其職責。這也表明投資者對于獨立董事的選擇更趨向于務實,對于一窩蜂的獨立董事學者、名人化傾向并不十分看好。對于“考核獨立董事的工作最應該看什么”,53%的被調查者認為應看小股東投票表決對獨立董事打分的高低,16%的被調查者認為應看每股收益的高低,31%的被調查者認為應看獨立董事參加董事會的頻率及發言內容,這也在一定程度表明投資者對于獨立董事盡職的看重,并希望中小股東能對獨立董事的工作績效作出評價,并對其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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