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訊2001年10月31日消息 國有股減持叫停后,國有股減持如何進行?證券法資深專家王連洲認為,應當通過國家法定形式,積極穩妥地推動國有股減持工作。
“國有股減持的程序、過程、比例,以及主體客體關系如何確定?優先減持行業范圍如何確定?減持所得收入如何使用?都應通過法定形式予以確定。對決策主體、執行主體、執行權利和責任也要用法律或法規的形式予以明確。”他還建議鼓勵公眾對減持工作依法監
督。
他說,國有股是十三億人民的共同財產,減持過程需要考慮各個方面、各個階層的利益,要統籌兼顧,不能偏廢,否則會引起不必要的市場波動。國有股減持屬于國有資產處置,應當立法先行。“要通過國家法定形式,確保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在考慮到各方面的合法權益和證券市場的承受能力的基礎上進行,這將有助于保證證券市場的透明性,并避免對證券市場造成不必要的沖擊。”
關于減持價格,他認為按現行二級市場價格來減持是不合情理的,相信在“集思廣益、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基礎上,專家們會給出一個合理的答案。他建議,應當盡快明確國有股減持的行業范圍,并借此引導國有企業從競爭性生產領域退出,但在關系國家安全和經濟命脈的行業要保持國家控制地位。
停止執行有關國有股減持的規定,并不意味著國有股減持無疾而終。他認為,國有股減持大方向還要堅持,國有股一股獨大的問題一定會得到解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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