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峻嶺北京11日報道】北京五環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志宏今天在他的辦公室里流露出一種無奈和悲觀:9月初放棄京滬兩地律師聯手代理股民起訴銀廣夏現在看來是一種先見之明。而在銀廣夏黑幕走光之后,這位年輕的律師就一直在為成立京滬兩地律師團代理受害股民起訴銀廣夏而奔走。
“在可以預期的合理期限內,這個案件不會有什么結果。”李志宏說,“這是當時京
滬兩地律師根據目前的大環境,在認真討論后得出的一致結論,也是決定放棄代理股民起訴的重要原因。”
按照訴訟時效,李說這個“可以預期的合理期限”大約為1年至3年。“在這個期限內,銀廣夏案件不可能審理出結果,這是從目前的司法審理效率和以往代理集團訴訟的經驗來判斷的。當律師認為自己不能為自己的被代理人贏得訴訟的時候,放棄也許是現實而明智的選擇。”
五環所是在9月上旬決定放棄聯手代理起訴銀廣夏的,那時,最高法院還沒發布有關暫不受理證券民事索賠案的通知。
一份名為“銀廣夏編造虛假信息侵犯股民合法權益民事賠償案法律意見書”的文件和一份至今尚未簽署的“律師團成立協議”說明了當時的準備工作已經成熟。法律意見書從法律事實、主要法律法規、法律分析、法律建議等幾個方面對銀廣夏案件進行了詳細解剖。李是這兩份法律文件的起草人。
當8月份銀廣夏問題被媒體曝光時,李拋開手頭的工作,從杭州趕回了北京,開始和北京和上海的幾個律師朋友商議成立律師團起訴銀廣夏事宜。
“中國證監會的某位高層領導在公開場合鼓勵中小投資者為維護自身權益起訴上市公司的講話鼓舞了我們,盡管在此之前的幾次集團訴訟并沒有得到法院的受理,但我們認為,這次很可能是一個機會。”李志宏說,“現在看來,大環境并沒有多大改變。”
當時商議中的律師團包括四家律師事務所:北京五環律師事務所、北京嘉潤律師事務所、北京尚公律師事務所、德恒上海律師事務所。
李說他已經看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對不受理證券民事賠償案件的解釋。他說:“從法律角度看,這些解釋并不能說是充分的。銀廣夏案件從立案乃至審理并沒有那么麻煩,法律事實是清楚的,而且銀廣夏公司已經公開承認了自己的錯誤,因而法律論證工作難度已經不大。另外,在立法并不完備的情況下,有些案件也能很快在新的司法解釋的情況下獲得審理,這種情況并不在少數。從技術角度分析,銀廣夏案件中股民損失的計算辦法并不比其他案件更復雜。如果說難度系數以100計,銀廣夏案件的股民損失計算辦法難度也只有60左右。”
李志宏認為,立法權在全國人大,在任何司法解釋和執法過程中,作為執法機關的最高法院都不能超越權限。
李曾代理過三菱和東芝兩起集團訴訟,結果都無果而終。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對司法審理中的“行政干預”深表憂慮。
他說:“銀廣夏案件遇到的阻力很可能來自行政干預。中國的上市公司幾乎沒有一家是沒有背景的,非法律因素可能在案件立案乃至審理過程中起作用。”
李志宏說,如果把股民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都計算在內,銀廣夏公司很可能因資不抵債而面臨破產。而到目前為止,中國還沒有一家上市公司因為股民起訴要求獲得賠償而破產的。“上市公司的破產在中國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和經濟問題,因為上市公司的破產將嚴重影響投資者的信心。同時,現在上市公司的相當部分融資來自銀行系統,其破產很可能會導致銀行系統的金融危機,后果難以想像。”
李志宏推測最高人民法院一定是在認真考慮了諸多因素后下發的不予受理證券民事賠償案件的通知,并認為法院方面擔心銀廣夏先例一開,后面的事情會比較復雜。
“面對銀廣夏案件遇到的困境,股民感到寒心,我們律師也感到很寒心,同時在目前的現實環境下,我們也感到無奈。”李志宏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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