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元
回首中國股市,券商的日子一直令其它行業傾羨,但如今許多券商卻面臨四面楚歌,險象環生,外部競爭之激烈自不待說,更大的打擊竟然是來自自身的經營之道。從根本上講,券商面臨的是自己打敗自己的危險。
金剛鉆成了自殺武器
國泰君安和南方證券公司因作為主承銷負責的項目存在著虛報利潤等重大違規違法問題而受到證監會的處罰。據悉,它們可能受到暫停主承銷商資格的處罰,更為嚴重的是,這會使其信譽大打折扣。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今年年初中國證券業協會推出的主承銷商信譽排名中南方位居第二,國泰君安列第五。國泰君安去年作為主承銷商負責的項目黎明股份和通海高科在發行時就存在著偽造利潤等重大違規和違法問題。南方證券去年承銷的麥科特也存在虛增利潤從而“騙取”上市資格。這幾家公司根本就不符合上市條件,卻被“保送”到了證券市場,國泰君安和南方證券難辭其咎。
作為企業上市最主要的中介機構,在所有中介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之中,券商起到總負責、總把關的作用。沒有金剛鉆,敢攬瓷器活?應該說,在強手如林的競爭中,各大券商總是各有其絕招的。可是,有的券商的絕招不是別的,而是助紂為虐,伙同造假。有數據顯示:與《公司法》不符卻發行上市的公司有過百家之多。當時很多券商和投行人員都知道這種做法與《公司法》抵觸,但將公司設立時間、公司輔導時間推前,將沒有獨立生產、供應、銷售系統的單一生產線或生產車間包裝上市的案例比比皆是,虛構利潤更是不乏其事。如果說,在充滿行政干預色彩的計劃額度制時代,券商可能未必有太多的主導權,那么,在實施核準制以后,券商協助作假就不僅屬于違法違規,而且明知故犯,怎么著都是說不過去的。違法違規是不可能不付出代價的。券商不惜以身試法,以協同造假的方式將不符合條件的公司違規違法保送上市,這種做法雖然目的達到了,但最終害人害己。
券商的這種以“攻城掠池”為惟一目標的單純業務觀點,即使不涉及違規違法,就其在資本市場承擔的資源配置的中介功能來說,也是喪失原則的。今年下半年,對配股承銷商來說,無疑是黑色的日子。由于流通股股東紛紛放棄配股,一些承銷商被迫吃了一大肚子的“包銷余股”,無奈當上了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據統計,8月份共有13家上市公司進行了配股,由于股市大幅下跌,流通股股東配股認購率普遍偏低,只有4家公司的流通股股東認購率超過了80%,而哈藥集團流通股股東認購率僅有14.50%,天歌科技流通股股東認購率僅有26.89%,另外有8家承銷商成了配股公司的第二大股東,還有2家公司的承銷商成了配股公司的第三大股東。照此下去,有限的券商可能會成為無數上市公司的“二東家”或“三東家”。這種“賠了夫人又折兵”的新股發行,是一種不正常的市場行為,既不利于資本市場資源配置的優化,也給一些亂“圈錢”的企業打開了方便之門。
擦邊球畢竟是雙刃劍
委托理財曾經給券商帶來欣喜,現在卻正在成為券商的一塊心病。據統計,2001年上半年共有154家上市公司進行了委托理財,總共簽署委托協議近250項,涉及金額高達190億元。券商是受托理財的主體。截至2001年9月18日,共有39家券商接受了99家上市公司的135次資產委托,受托的資金規模達到108.40億元。其中,最為突出的國泰君安接受了20家上市公司的委托,受托資金達到了17.75億元。國泰君安、南方證券、國通證券、海通證券和興業證券分別名列受托資金規模排序的前五名,其受托規模占券商受托總規模的44.92%。
盡管《證券法》并沒有賦予證券公司代客理財、委托投資業務,而事實上券商一直在大打擦邊球,暗中接受為企業和私人炒股的業務。2001年6月20日中國證監會下發《證券公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卻第一次明確綜合類券商可以經營資產管理業務,這樣,代客理財有了一個貌似合法的官名——資產管理,從此可以走出灰色地帶。券商熱衷于開展該業務的直接原因在于其他傳統業務利潤的下降。目前國內的資產管理由于缺乏規范、監管混亂、競爭無序,存在著很多問題,投資組合徒有其名,其投資品種遠遠不能滿足客戶多樣化的需求,實際所提供的服務僅僅局限于證券投資的業務,靠內幕交易和資金優勢影響股價而已。特別是由于國內券商的資產管理業務大多是從自營業務中分離出來的,很難從制度上消除資金挪用、利潤轉移、內幕交易等行為,根本就沒有商業信譽可言,而且反過來又將增加其自身的業務風險。
委托理財最有吸引力同時也是最有爭議的問題是承諾保底收益。保底收益對券商而言是實實在在的硬約束,它像高懸在券商頭頂上的一把達摩克利斯寶劍,時時威脅券商的安全經營。要實現8%—12%的保底收益率,在大牛市行情中尚不算困難,然而萬一股市由盛轉衰,遭遇熊市,券商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憑什么去兌現所承諾的牛市水平的保底收益率?中國股市沒有做空機制,缺乏必要的避險工具,在熊市來臨的時候資金實力再強大的機構也難能全身而退,又何來逆市而動的回天之力?《證券法》第142條指出“證券公司辦理經紀業務,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托而決定證券買賣,選擇證券種類,決定買賣數量或者買賣價格”。第194條指出“證券公司經辦經紀業務,接受客戶的全權委托買賣證券的,或者對客戶買賣證券的收益或者賠償證券買賣的損失作出承諾的,責令改正,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這就是說,盡管“保底”或“保本”的承諾鄭重其事地寫入了合同之中,但這些做法顯然經不起法律的推敲,屬于無效合同,一旦發生爭執,將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券商的委托理財業務大多始于去年下半年,今年上半年是業務發展的高峰期,而今年年底到明年年初則是資金兌付的高峰期。由于下半年股市行情急轉直下,如果年底沒有根本的好轉,券商不僅將面臨著承擔虧損責任的風險,而且將蒙受資金集中兌付帶來的流動性風險。委托理財畢竟是把雙刃劍。
走鋼絲的風險
一單約8000萬元的官司,令名列中國券商成交量三甲的申銀萬國深受震撼。這宗訴訟案之所以引人注目,不僅在于它是名聞遐邇的中科系資金鏈的重要一環,直接關系到中科系的資金黑幕能否大白于世,而且,對于券商本身來說,它又何嘗不是其岌岌可危的資金鏈的重要一環呢?
今年年初,中科崩盤事件爆發,ST中科名下近8000萬元國債和中西藥業持有的3755822股歲寶熱電以及38600手國債被申銀萬國拋售,申銀萬國被逼上了中科系事件的前臺。目前申銀萬國涉及的訴訟有兩宗,一宗是ST中科訴申銀萬國,訴訟標的8000萬元,另一宗是申銀萬國訴深圳中科創業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中科創業公司,訴訟標的為1億元。表面上看,兩宗官司如果都是訴方勝訴的話,申銀萬國并不吃虧。而萬一失手的話,最多可能損失1.8億元。
其實,事情的重要性并不在于官司本身,關鍵在于申銀萬國是否真如外界猜測的那樣卷入中科系事件很深。媒體報道眾說紛紜,有消息稱,申銀萬國2000年4月中旬曾拆借給上海海燕投資有限公司人民幣1億元,“上海中科承諾代為還款”,2000年8月份拆借給上海中科人民幣1億元。另外,據說申銀萬國曾一次性拆借給北京中科股東之一的海南燕園投資有限公司6.2億元,本案主要當事人申銀萬國南市營業部向呂梁融資就高達12億元左右,幾乎是以1比2或1比3質押融資。
事實上,與上海中科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和深圳中科創業公司有過大宗交易的上海新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時,公司幾位出資人的注冊資本金竟來自同一個地方——座落在上海陸家浜路1293號的申銀萬國南市營業部。在中科系崩盤階段,中科系的重倉股票歲寶熱電和萊鋼股份的成交量排行榜中,申銀萬國南市營業部數次均排在第一位。
中科系的資金鏈條主要是由上市公司、私募基金、外圍公司融資三大塊形成,其中又以后二者為主。申銀萬國可能在實際上幫助呂梁完成了上海部分外圍公司的設置及融資溝通,一旦這條資金鏈斷裂,即使把其強行平倉的資金全部算進去,也還要虧損數億元。
我國券商的資金規模普遍偏小。盡管券商在經歷了1999年以來的增資擴股浪潮后,目前正在發起又一次的大規模擴容,但是,相對于證券市場的發展速度,現有的資本金規模使券商力不從心。尤其是對一些區域型券商而言,增資后的資本金規模仍然尚小,在業務拓展上難免捉襟見肘,處處受制。當前,面對造假案東窗事發、承銷吃不了兜著走、委托理財保底賠付、違規資金清算撤出等諸多問題,券商資金鏈隨時有可能出現多處斷裂。在這樣的的情況下,券商的風險猶甚于走鋼絲有過之而無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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