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廣夏華麗的“外衣”被剝去之后,公司股票猶如“燙手山芋”般成為市場爭相拋售的對象。自9月10日復牌以來,該股天天跌停,目前股價已經不到10元。由此,給銀廣夏投資者造成巨大損失。為挽回損失,中小投資者只能訴諸法庭,要求獲得民事賠償。
在此之前,盡管類似的欺詐行為在證券市場上已有多起被曝光,但股東要求民事賠償的案例至今卻只有紅光一起,且法院并沒有立案。銀廣夏造假被公之于眾后,8月上旬,中國
證監會首席顧問梁定邦在接受有關媒體采訪時表示,股東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起訴銀廣夏。8月中旬,中國證監會副主席高西慶又表示,證監會鼓勵合法權益受侵害的中小股東聯合起來,充分利用現有的民事訴訟法律機制,提出損害賠償訴訟,將違法的相關責任人員送上法庭。在這樣的前提下,各地多家律師事務所開始為銀廣夏的中小股東提供有關委托索賠的法律咨詢。不少律師也開始接受投資者委托,代理投資者起訴銀廣夏。8月中旬,有關媒體記者從北京松濤律師事務所獲悉,已有10多名銀廣夏的中小股民正式委托該所進行索賠訴訟。8月29日,廣東孫羅雷律師事務所在《深圳商報》發表啟事,表示將代理股民訴銀廣夏侵權賠償。8月30日,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嚴義明律師在《理財周刊》上刊登《銀廣夏股東征集公告》,征集銀廣夏的股東共同參與訴訟(截至昨日,委托該所代理此案的投資者已經超過1000名)。9月11日,以嚴義明律師為代理律師的陳壽華等人向江蘇省無錫市崇安區人民法院正式起訴銀廣夏,法院經過認真研究后率先受理了此案,并決定于2001年10月15日開庭審理。9月18日,銀廣夏發布公告稱,公司已收到江蘇省無錫市崇安區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法院裁定凍結公司及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存款共計225萬元人民幣或查封相應價值的財產。9月20日,上海100多位投資者又自發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銀廣夏的訴狀,要求獲得賠償。
然而,有關證券糾紛引起的民事賠償案件在我國畢竟沒有先例。日前,最高法院向各級地方法院下達了有關通知,稱由于受我國立法及司法條件的局限,法院尚不具備受理及審理這類案件的條件,因此要求各地法院對于證券市場糾紛引起的民事賠償案暫不予以受理和審理。與此同時,無錫市崇安區人民法院將暫不審理已經受理的陳壽華等人訴銀廣夏一案,而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也表示,將暫不受理此案。當然,“暫不受理”并非“不予受理”,只是一個時間問題。看來,銀廣夏投資者真要獲得賠償,還有一段長長的路要走。
(記者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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