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證監會最近建議大股東的董事長不宜擔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長,這一點對解決“一股獨大”這一問題有幫助嗎?
水皮中華工商時報總編助理:如果大股東董事長兼任上市公司董事長的話,它的董事會里面獨立董事的人數要求就相當高,我印象中好象超過半數,為什么這樣子?這樣就保證一個公司治理結構相對獨立,相對獨立于任何一方的股東,能夠保證上市公司本身自身的利益,不然的話我們就會看到很多上市公司實際上被大股東給掏空了,它做了一個大股東的取款機。
記者:能給我們舉一些例子嗎?
水皮:最典型的是猴王,猴王A股掏得差不多了,掏完了來了個破產,包括我們前面關注過的活力28,已經不存在這個上市公司了,包括濟南輕騎,等于是你用別人家的錢,這個性質呢,可能我們一般人想象不出有多么惡劣,實際上就是未經別人許可拿了人家的錢。
記者:針對一股獨大的現象,新出現的獨立董事會是一劑良藥嗎?
水皮:有總比沒有好,至少它是一種進步、一種規范,真正克服一股獨大這種現象,根本的出路恐怕還是資本市場的運作,在資本的流動上面做文章,指望它自己解決可能性我覺得是不大的。
記者:您剛才談到了要用資本市場本身來解決“一股獨大”這個問題,如何治理?
水皮:“一股獨大”往往是非流動股成了一股獨大的根源,流通股是經常變動的,不同的利益群體對上市公司會有不同的看法,會決定他是買入還是賣出這樣一個情況,如果非流通股在上市公司中間占的比例往下降的話,降到一定程度這個市場完全是流動的,呈現一種流動狀態的話,這就對一股獨大有效打破,我覺得當這個公司操作很不規范,上市公司受到侵害的情況下,它的表現會在股價直線下跌上面給任何其它有志于收購這個公司的投資方,提供一個低位進入的機會,對于公司來講首先是它的利益,如果自己那么做,最后導致自己的根本利益不能得到保證的話,我想它就會有所顧及。
用資本市場本身的手段來解決資本市場的問題,專家的建議不失為解決一股獨大的一個辦法。但是,光靠這個肯定也是不行的,有業內人士指出,解決“一股獨大”問題,應該多管齊下,與減持國有股,加強監管等結合起來。
經濟半小時記者/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