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證券研發中心 周到
中國證監會《超額配售選擇權試點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業已出臺。超額配售選擇權的做法源于1963年美國一家名為波士頓綠鞋制造公司的股票發行,因此超額配售選擇權又俗稱“綠鞋”(green shoe)。《意見》所稱超額配售選擇權,“是指發行人授予主承銷商的一項選擇權,獲此授權的主承銷商按同一發行價格超額發售不超過包銷數額15%的股份,即
主承銷商按不超過包銷數額115%的股份向投資者發售。在本次增發包銷部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內,主承銷商有權根據市場情況選擇從集中競價交易市場購買發行人股票,或者要求發行人增發股票,分配給對此超額發售部分提出認購申請的投資者”。
運用“綠鞋”方式,在滬深證券市場上早有先例。1997年9月,東電B股發行6億股B股,另外由主承銷商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9000萬股。但以往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的,僅僅是發行B股的公司。兩市有A股的公司,目前已達1100多家。但A股市場一直沒有賦予超額配售選擇權。這樣,超額配售選擇權的一些積極作用,無法在國內證券市場得到進一步的體現。
讓發行A股時也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將給A股一級市場帶來新的氣象。這主要表現為:
首先,在目前階段,會使首次發行股票公司獲得更多的籌資機會。總體看,目前一級市場新股發行供不應求的現象是存在的。多數股票的二級市場價格會高于一級市場。這樣,按意見第八點的規定,“主承銷商可以根據授權要求發行人增發股票,分配給提出認購申請的投資者,發行人獲得發行此部分新股所募集的資金”。這對上市公司的發展提供了更大的發展機會。當然,前提是上市公司對這部分資金的使用,也會有良好的效果。
其次,上市公司增發新股的,估計情況會有所不同。近期,一些上市公司發行新股,出現投資者認購不足,由承銷商包銷較大余額的案例。這時,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可能會出現幾種情況:(一)一、二級市場價格差異較大的,主承銷商依舊可以根據授權,要求發行人增發股票,分配給提出認購申請的投資者;(二)一、二級市場價格差異較小的,如果認購不足,那么,主承銷商會部分行使或不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這時,在超額配售選擇權行使期內,如果發行人股票的二級市場價格低于發行價格,主承銷商用超額發售股票獲得的資金,按不高于發行價的價格從集中競價交易市場購買發行人的股票,分配給提出認購申請的投資者。當然,從理論上看,首次發行股票公司也會遇到這些情況。不過從目前市場的實際情況看,首次發行股票公司出現第一種情況的可能性更大些。
第三,對承銷商來說,承銷風險會有所釋放。如果股票供不應求,承銷商當然不存在包銷風險。并且,由于發行人增加發行15%的股票,承銷商所獲得的承銷費也應有相應的提高。如果認購不足,由于發行時發行價一般都低于二級市場價格,投資者的判斷不會完全一致,部分投資者依舊會希望多認購一些。這時,在超額配售選擇權行使期內,如果出現二級市場股價低于一級市場的情況,承銷商可以按不高于發行價的價格從集中競價交易市場購買發行人的股票,分配給提出認購申請的投資者,從而可能獲取利潤。
更為重要的是,超額配售選擇權的行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穩定股價的作用。并且,承銷商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動用的是投資者認購超額發售股票的資金,并不需要動用自有資金,也并不提高券商的資金成本。
超額配售選擇權行的行使,也對市場的參與主體,如投資者、發行人、承銷商提出了更高的決策要求。這樣,證券市場的發展也可能因此而再上一個臺階。
手機鈴聲下載 快樂多多 快來搜索好歌!
    新浪企業廣場誠征全國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