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段春華
除今年上市的6只新基金外,其余33只基金中報均已出齊。據初步統計,同往常一樣,保險公司還是基金的主力持有者,所持有基金份額占基金市值的22%左右。不過,入市的保險資金增量不多:去年年底入市資金為134億元,今年上半年估計不超過150億元。
按照去年底和今年上半年增長的數據推算,整個保險業有近3000億元的可運用資金,其中大部分并無合適的投向,有一半資金只能存進銀行,按規定可以入市的資金僅300至400億元左右,而實際入市的資金則更少?梢哉f,充裕的可運用保險資金量與入市資金量存在著較大的反差。
當然,這種反差和股市的不成熟、不完善,以及保險公司看淡后市有關,可更多的還是保險資金運用體制方面的原因。
有關專家分析,保險資金運用體制包括幾個層面:法律法規、政府監管和保險公司投資運作體制與風險控制。尤其是法律法規方面亟待完善,這主要是指《保險法》尚存在難以逾越的障礙,其第104條規定,保險資金運用“限于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前段時間曾沸沸揚揚的定向保險投資基金,直至今日還“猶抱琵琶半遮面”,這和該條規定不無關系。政府監管方面,保險資金的大舉入市尚需保險和證券主管部門的協調與配合。
保險公司投資運作體制方面,國際上通行的做法不外三種:設立專業投資子公司、保險公司內設投資部以及委托外部投資公司進行投資,而設立專業投資子公司進行投資是主流。從長遠看,我國也趨向于把保險經營和投資業務分開,采取專業投資子公司的方式,即保險公司組建基金管理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其實,資本市場早已向保險業伸出了橄欖枝,證監會發出的《關于申請基金管理公司若干問題的通知》即是明證,問題還在于保險行業自身,即《保險法》修改和整個行業改革的問題。
好在保險行業面臨的問題已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關注,因為加入WTO在即,金融服務業尤其是保險行業首當其沖受到沖擊,與其被動挨打,不如主動出擊。據權威人士透露,國務院正在考慮整個保險行業的改革問題,在今年年底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上,整個保險行業發展大計有望定下基調。如此一來,保險公司的改制、上市、資金運用等癥結均可迎刃而解。
至于《保險法》存在的障礙,保監會主席馬永偉已在不同場合多次表示,要積極推進該法的修改工作,爭取早日列入全國人大的議事日程。可以預想,隨著保險行業發展基調的確定,保險行業夢寐以求的資金直接入市將不在是一個瑰麗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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