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證券研究所 王翀
一份旨在提高增發門檻、加強對增發行為監管的文件正在擬定當中,不日即將出臺。新規則將規定,上市公司增發募集的資金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額;公司增發后的資產負債率平均不低于42%;公司不得隨意變更募資投向,如變更募資投向的金額超過了前次募資額的50%,則對下一次再融資應有時間限制。另外,上市公司還應對擬投資項目進行更詳盡的說
明。
3月29日中國證監會公布了新的《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對上市公司增發新股規則作了一些重大修改,如:申請增發上市公司原則限定在四類公司范圍內;為申請增發的公司列出8條具體條件;明確規定了2種發行方式等。新辦法對增發條件和規模限制有所創新和放寬,增發的門檻已大大降低,增發新股隊伍迅速“擴容”,增發新股一時間成為市場的熱點,一些原本已經通過配股方案的上市公司主動放棄配股轉而增發新股。進入二季度之后,由于新股發行節奏放緩,增發募集資金規模更是超過新股發行,成為一級市場擴容的主要因素。增發新股“圈錢”之風“風起云涌”,本已“弱不禁風”的證券市場對此“不堪重負”,于是乎無論績優績差,只要增發新股大多難逃下跌的惡運。若聽任增發新股規模盲目擴大,將擠壓待上市公司的股票發行,加大國有股減持和法人股流通的難度,并且高市盈率增發對二級市場大盤構成難以承受的壓力,極大地增加了二級市場投資者的風險。
事實上,不少上市公司通過高價增發再融資,的確為公司日后發展打下資本金基礎。然而,資金并非目前上市公司發展中真正的瓶頸所在,增發再融資也并非上市公司唯一可取的再融資途徑。在目前國內外宏觀經濟不十分景氣的情況下,大部分上市公司的發展真正缺少的是好的投資項目和經營理念,并非資金。好的項目、好的公司完全能夠通過銀行貸款、企業債券、國際項目融資等方式籌措所需資金。目前相當多的上市公司將募股的部分資金用于委托理財,據對284家上市公司2000年報的統計發現,短期投資已達220億元,短期投資占流動資產的比重平均由1999年的4%上升到8%,這些短期投資絕大部分用于委托中介機構進行申購新股或股票投資。不少上市公司成為炒股高手,大批上市公司募集資金長期閑置,原有投資項目計劃并未落實,種種跡象表明上市募集資金的利用情況存在不少問題。所以新規則規定公司不得隨意變更募資投向,如變更募資投向的金額超過了前次募資額的50%,則對下一次再融資應有時間限制。這無疑會導致上市公司流入二級市場的資金量的減少。
增發新規則的出臺還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水平。第一,由于新規則注重上市公司擬投資項目進行更詳盡的說明,使得上市公司在投資項目的選擇上更加慎重;第二,由于新規則將規定,上市公司增發募集的資金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額;公司增發后的資產負債率平均不低于42%。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最大化”的沖動,從而導致凈資產收益率的提高。長久以來,投資者對上市公司很少現金分紅,大多采用轉增、配股的股利政策已普遍不滿,而一旦降低增發條件,那些缺乏產業前景和經營不善的公司由此再次變著法子從股民身上大把圈錢、貪婪吸血。小股東的利益如何保障?可見,嚴格控制上市公司增發規模,進一步規范增發規則是十分必要的。
從現實情況看,不少公司高市盈率增發使不少上市公司的原有老股東放棄了增發優先權,普通中小投資者對增發股票的合理定價水平的判斷更多的是盲目隨波逐流,處于相對被動的地位。因此,目前增發新股的形式,從市場分隔、投資者成本差異角度看,離真正的市場化發行尚有距離。而我國證券市場更多的還是政策市,增發公司的選擇、增發的進程更多的還是取決于政府的審批。因此如何把好增發審核關、完善證券市場的融資和資源優化配置功能、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就顯得十分重要了,否則,無論增發規則如何更改,也還只是流于形式而已。(編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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