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一個正確的消費者假定,不能站在政府的立場上,而要站在消費市場的立場上,不能低估消費者的智商,不能與消費者進行政策“搏奕”。說一句不客氣的話:在中國,有人是真的看不起股市投資者,真的想“玩玩”股市投資者,不過,恐怕最后是他自己的基本假定出現了問題!
特約撰稿 縹緲
本周,股市的最大特征是沒有什么交易。所以,本周縹緲也不談交易,而談點閑話。閑話其實也不閑。
北京某地區有個大石窩,當地老鄉有個絕活,可以將一種石頭,準確地說是漢白玉,制成“米砂”;然后以每立方近500元的價格銷售出去。這種“米砂”,本來是生產出來作建筑材料用的,有人卻發現了更大的“價值空間”:可以將其摻入食用米中,砂子當成大米賣,你用肉眼是絕對分辨不出來的。
當摻了砂子的大米流入市場之后,在市場引發了很多問題。后果可想而知,首先就是大米的價格大幅下跌。從2200多元一噸,跌至1900元一噸。客觀上,不管摻不摻砂子,只要是大米,一律狂跌不誤。有人議論此事不公平。但也有人不以為然,并且結合權威部門的研究成果,認為:普通人這么干,當然是不可以的。但是特殊人這么干,還是可以的。這主要是要按一定的比例,設計一個好方案:以一斤大米,摻入一兩砂子,那么,就可以行得通。而且這里面居然有一定的道理。不但有道理,而且有高手寫文章從制度上傳播這種“道理”呢!
說起來,這位作者,是縹緲經常推薦的實戰派人士,超級高手。想當年,他在日本東海大學作過多年的訪問學者,在美國斯坦福大學作客座研究,并且率先在中國倡導進行“消費者假定”,以《工業化:中國面臨挑戰》等多部巨著名世。那么,既然精通“消費者假定”的學者也認為大米可以摻砂子,而消費者又沒有意見,大米當然就可以摻砂子。而且其推論也證明:米價的下跌與摻砂子其實沒有什么必然關系,除非你的其它“假定”有問題。
在春秋時期,我們中華民族就有“消費者假定”的案例了。《管子》指出:“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蓋必有所由起;禍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其中的“起”與“兆”,就是指“消費者假定”。所以,有關“消費者假定”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一言興,可以一言亡,可以一決政策的生死。《史記·貨殖列傳序》也曾引用《周書》的記載說:“農不出則乏其食,工不出則乏其事,商不出則三寶絕,虞不出則財匱少。”這個“虞”,也是指“消費者假定”。當然,在股票市場,我們在習慣上,是把“消費者假定”稱為“大市研判”的,這是炒股最基本的技術之一。
我們說,孔夫子也非常重視“消費者假定”。不但重視,而且是最擅長的強項。一部《論語》,處處都閃爍著思想與智慧的光輝。半部論語安天下,半部論語治太平,就是因為老人家從來不忘老百姓,不忘為老百姓在需要的時候,作出正確的大市研判。得道則出,堅決追漲作多;失道則隱,堅決作空殺跌。《論語》最根本的道德思想,也在于三皇之治,本于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干譽。
在這方面,老人家還為我們樹立了一個樣板。在《衛靈公》一章,孔夫子的學生子張請教老師,如何正確地進行“消費者假定”?老人家說:說話講究忠信,行為講究篤敬,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做出正確的判斷;說話不講究忠信,行為很輕忽,做任何事的時候也難以行得通。寫文章,要能夠看見了“忠信篤敬”幾個字出現在紙上;坐車趕路,要仿佛看見這幾個字刻在前擋風玻璃上面。這樣,想不聰明都不行,走遍天下都行得通的。一個正確的消費者假定,不能站在政府的立場上,而要站在消費市場的立場上,不能低估消費者的智商,不能與消費者進行政策“搏奕”。孔夫子還舉了衛國大夫子魚、蘧伯玉與衛靈公“搏奕”的例子,說:子魚真是正直剛正啊!邦有道如矢,邦無道如矢。蘧伯玉真是正人君子啊!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卷而懷之(——《衛靈公》)。
據《孔子家語》,子魚生前一直向衛靈公推薦蘧伯玉非常正直,可以擔當國家重任,但是屢次受到衛靈公寵幸的近臣彌子瑕的阻撓。當子魚重病之際,他對自己的兒子說:在衛國,能代替我為國家盡力的人,只有蘧伯玉。我做為衛國的首輔不能重用蘧伯玉,不能罷拙彌子瑕,是我的奇恥大辱。是我生不能正君王,死無以托國事。所以,我死之后,你不可下葬,讓我面向下,而且就擺在臺階上,這樣,衛國也許還有希望。子魚的兒子照著做了。衛靈公來吊喪,很奇怪,就問這是什么道理?子魚的兒子將其臨終的話告訴了衛靈公。衛靈公聽了,非常感動,于是趴在地上大哭了一場,然后進用了蘧伯玉,疏遠了彌子瑕。衛國危而復安。
這個故事,史稱“身后之諫”。憂國之心,固宜如此。所以孔夫子說子魚“其直如矢”,像箭一樣的正直!華夏歷史,上下五千年,子魚確實很有代表性。我們說,要想培養自己的道德修養,提高自己的炒股水平,就是要在這種地方下功夫。子魚臨終不悲其身之死,而憂其國之衰;對這種一心為了江山社稷好干部,孔夫子反問子張說:子魚看大勢能不準嗎?子魚炒股能不賺錢嗎?——想不賺都很難啊。
回過頭來,我們分析一下股市中的“一斤大米和一兩砂子”,為什么可以按大米價格銷售,而且有道理之外的“道理”。因為我們發現,自7月下旬以來,大米市場之所以出現這么深幅的下跌,市場中相當流行的一個解釋是,下跌的原因源于大米中摻入的砂子太多了。這個說法很奇怪,也許有偏頗之處。但是,如果有人非說它一點道理都沒有,完全是胡說八道,也難以成立。
然而股市的事情就是那么不講道理,接下來有人居然真的就說了:目前米價的下跌是其內在運行規律使然,與砂子并無必然的因果關系。他還特別說明,這里的“砂子”專指京師的特產,以漢白玉精心制成的“米砂”所涉及的范圍,不包括除此之外的“雜項砂子”的廣義問題。——道理何在呢?
道理之一,作者認為,在大米中摻砂子的問題的核心首先是為了調整大米消費者與大米銷售者之間的經濟關系(?)。
文章指出:大米市場包括多方面參與者及利益相關者。除了消費者外,還有米鋪、糞場、運米的大車隊、農戶以及大米評論人士等諸多的生產關系方面的主體。這些參與者之間,盡管在“維護中小消費者利益”、“反對市場操縱”等方面存在著尖銳的矛盾沖突,但他們在一個利益共同點上有著高度的共識:即只要有資金進入大米市場,就叫做“利好”;只要有資金從這個市場退出,就叫做“利空”;而不管進入或退出的資金是否符合“游戲規則”。所以作者認為,當前一些反對在大米中摻砂子的聲音正在利用這種利益關系對人們眼界的束縛,通過對合理退出的指責來掩蓋那些不合理的、可能給大米市場帶來極大隱患的“非法資金”的進入。
文章說:大米中有點砂子,天經地義。而在大米之中摻上少量砂子,也有個顯著特點,即幾乎不涉及采石場與米鋪之間、農戶與消費者之間的利益關系調整,不涉及大米市場中流通大米部分的供求關系。也就是說,在摻砂子的過程中,大米的價格在短期內基本上不會因摻了砂子而受到影響。摻點看不太出來的白砂子,對大米外觀的影響與一般的不摻砂子實際上并無區別。
所以,“摻砂子”這個辦法重點要解決的問題是采石場與大米實際經營者即米鋪之間關系的調整。按照法律規定,采石場本來就代表米鋪行使大米所有權。但由于諸多歷史性、體制性原因,有權決定摻砂子的采石場和真正去賣大米的米鋪并不同一。一方面,摻砂子涉及到賣大米的收益在采石場與米鋪之間的歸屬,涉及到多方面利益主體實際占有和支配的資源規模與既得利益;另一方面,由于以前的大米大多是優質大米,篩出來不能銷售的砂子、米糠及其所包含的體制性負擔(例如化肥、農機具、種子、地膜、灌溉等)對大米收益的依賴性本來也很大。從目前大米的實際的體制框架看,可以斷言,如果沒有一個對采石場和米鋪之間經濟關系的規范調整方式,砂子是想賣也很難拿出來賣的。因為米鋪不愿意“讓出”已經占有的既得利益,每一個摻砂子的個案都可能在采石場與米鋪之間無休止的討價還價中長期拖延。前期大米市場中人們憂心忡忡的市場承受力問題、消費者利益是否受損問題,其實是在此之后的第二位問題。
通俗說就是,即或大米市場準備好了充足的資金,消費者們也都打算踴躍購買摻砂大米,只要未取得這些米鋪的認可,什么樣的摻砂大米也無法真正普遍銷售。這才是大米市場必須解決的首要矛盾。摻點砂子的核心就是用大米和壟斷大米等更多支配社會資源的機會來換取一些米鋪讓出其實際占有的一部分社會資源。
道理之二,假定由于前述假定成立,那么同時還可以再假定,摻在大米中的砂子與一般大米在質量方面恐怕沒有任何區別(?)。
作者認為,如果有人說,摻在大米里面的砂子出售的定價過高。這種指責其實是一種缺乏市場經濟基本常識的說法。投資者在買摻砂大米時,完全可以區別地認為這是100%的大米和10%的砂子,這是兩部分,而且這兩部分經過混合之后的資產質量完全沒有改變,是完全一樣的。大米還是大米,砂子也還是砂子。經過混合之后,也不外乎就是資產質量、內在價值完全一樣的交易對象。那么,在同一次交易中有必要區別為兩個價格嗎?沒有任何必要。這種“區別化價格”只存在于兩種情況下:一是“買大米搭配砂子、買砂子搭配大米”時期,二是米鋪“買大米送砂子”的商業噱頭中。此外不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中都找不到可以進行區別的任何依據。
作者指出:如果有人說,砂子的原值只有5角,憑什么賣1元,甚至15元?則這種說法更是站不住腳的。一方面,米鋪中的大米,哪一粒最初不是從砂子里長出來的?有誰認為自己的大米應當按砂子的價格出售嗎?另一方面,砂子的市場價格也要取決于供求關系、所對應摻砂大米的贏利能力以及人們對其增值前景的預期,與最初摻入的砂子的價值無關。產權投資與貨幣借貸、股權與債權之間的區別本來是投資者入市的必備常識,砂子包括在內。所以,常識就是,在同一增值預期之下:砂子就是大米,大米也就是砂子,全是籌碼而已。
作者繼續指出,如果還有人說,砂子所對應的凈資產最多只有一、兩分錢,按大米價格來買就是“砂子賣了大米的價”。這更是張冠李戴的說法。因為消費者在米鋪購買的大米中,不論大米的部分還是砂子的部分,購買價對凈資產的溢價程度是一樣的,五十步,一百步。砂子之所以賣了大米價,其實不是在討論砂子的原始價格問題,而是在討論米鋪的定價是否合理的問題。米價的確存在著偏移合理價格的可能,但這種可能與砂子無關。把這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現金與籌碼的問題混淆在一起只能起到誤導輿論的作用。
——當然還有人說,因為摻砂大米的價格存在不公平,所以消費市場用暴跌的方式表示了不滿。作者認為,這種說法是在把一個想當然的主觀假定當作前提來提出問題和得出結論。有誰強迫消費者購買含有砂子部分的大米或者摻有大米的砂子嗎?沒有。消費者只有在大米與砂子的預期價格與流通價格之間存在著獲取收益的差價時才會去買大米買砂子或者買摻砂子的大米。一個事實是,含有砂子的大米發售或增發當日的確出現了米市暴跌。但與此同時存在的另一個更能說明問題的事實是,當天大米一級市場凍結的申購資金總額為歷史最高水平之一。前一個事實未必和摻砂子有必然的因果關系,但后一個事實卻確鑿無疑地表明著消費者對摻砂子的認同。因為人們只會在預期有利可圖的時候才會去積極認購摻了砂子的大米(以籌碼的價值認購)。摻砂大米能夠如此成功地發售,這實際上就可以佐證,摻砂大米價格沒有不合理,沒有破壞規則——規則嚴禁摻狗屎,如此而已。事實上,就是摻入的真是狗屎,同樣的邏輯可以證明,價格仍然是合理的。以往的確有過這種例子。
道理之三,作者很深刻地指出并且認為,摻砂子并無可能成為采石場今后大量配售砂子的基本方式。這一點,大家本來倒也知道。
但是作者特別強調說:值得指出的是,摻砂子的方式僅僅是配售砂子的方式之一。而且可以斷言,這種方式不可能成為配售砂子的主導性方式。因為這種方式具有非常明顯的局限性,你總不能摻得太多,摻得過量,吃起來硌牙,很不方便的。所以這并不具有其作為能把砂子大量地在市場配售的基本功能。
更“討厭”的是,還有其它問題。
首先,摻在大米中的砂子并不能把采石場與米鋪之間經濟關系所涉及的問題全部涵蓋。摻砂大米的辦法出臺之后,法律方面、輿論方面就已經有了“方案沒有考慮采石場與米鋪的歸屬關系”、“砂子的收益采石場全拿走是否合適”、“今后米鋪中剩下的那些米糠中包含的體制性負擔誰承擔”等各種質疑的聲音出現。這些聲音的出現,意味著現實中存在的諸多深層次矛盾,確實還需要在進一步理順體制關系的基礎上逐步解決。例如,不把米糠中所包含的體制性負擔問題解決好,在“米鋪一股獨大”情況下,米鋪在大米中摻“狗屎”來損害其他消費者利益的行為就不可能完全避免,并得到糾正。
其次,摻砂大米并未解決采石場所需的巨大資金供給問題。按照摻砂子的方式,市場容量問題并沒有根本解決。在一個特定時期內,從大米市場所能取走的以砂子變現的資金量就是一個很有限的量(不過,好處在于,畢竟砂子多少還是取走了一些;這樣,其它大米、米糠、狗屎肯定就要少取走一些)。再次,摻砂子幾乎無助于大米的結構優化,而且有所劣化。摻砂子方式下的減持對象是消費者、米鋪及各種消費大米的城鎮人士,而這些人士顯然是只關心籌碼價格的漲落,主要從倒買倒賣中獲取利益的被動式消費,而不會真正關心砂子的價值。這樣的大米結構變動并不能為完善砂子作為一種獨立產品、獨立商品的未來提供商業方面的預期,也不能為解決采石場的根本前景問題提供有益的幫助。
再其次,從可預期的新大米上市與豐收的規模看,單純依靠摻砂子遠不能滿足充實采石場的發展的規模和效率要求。
最后,摻砂子的方法仍不能真正糾正目前大米市場存在的砂子不能在大米市場流通這個重大制度性缺陷。
除局限性外,這個摻砂子的暫行辦法也存在著一些設計不周的缺陷。
例如,按照“米鋪法”規定,一間米鋪出售砂子時,其他米鋪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但目前的摻砂子的辦法并沒有就大米市場銷售價確定之后,其他米鋪如何享受對砂子部分的優先認購權作出安排。顯然,市場今后就失去了消費“不摻砂子的大米”的消費權力。憑什么這么霸道呢?作為行政性法規的摻砂子的規定與具有更高法律效力的“米鋪法”相抵觸,則是不大恰當的……
——打住!打住。
對照以上內容,縹緲不得不認為,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別多。對于上述奇談,大家應該看到問題的實質。說一句不客氣的話:在中國,有人是真的看不起股市投資者,真的想“玩玩”股市投資者,不過,恐怕最后是他自己的基本假定出現了問題!投資者知道怎樣選擇自己保護自己。我們保護自己的最后辦法就是不買(最近,028正好撞在“不買”這塊暗礁上)。這是用縹緲的“大小豬”理論反復驗證過的基本事實。
我們說,不知從什么時候開始,我們有些最優秀的學者也變得文痞作風十足,高高在上,對市場開始麻木不仁,對國家的利益漠不關心,特別是市場中的一些有激烈反應的問題,更是不知所云。過去是能拖就拖,能推就推,你推給我,我推給你。現在則是尸位素餐,白食奉祿。不為國家辦事,已夠可惡了,如果再拿股市投資者當阿斗,說胡話;給最高管理層騎瞎馬,指黑道;那就更讓人寒心。
我們是祖國人民培養出來的筆桿子,不是經濟流氓。往高里說應是“三個代表”的實踐者,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實行者,往低里說也是花納稅人錢的秀才,是替老百姓說話辦事的公務員。是人民的乳汁哺育了我們。如果我們缺乏思想者的精神境界,至少也應在寫文章的時候捫心自問,對得起生我育我的父老鄉親,對得起良心與道德。退一步說,倘若力不從心,確實不好寫,也應推辭,敬謝不敏。我們的基本覺悟在于,應該懂得“逢君之惡,罪不容于死”;懂得“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卷而懷之”。股民群眾會予以理解和支持。我們沒有站起來揭露銀廣夏,這是水平與膽略不夠。沒有人怪我們。但是,我們無論如何也不能出賣原則,拿國家大事、百姓疾苦當兒戲的。這與水平無關,這是態度問題。如果不能這樣,我們和銀廣夏,還有什么區別嗎?
可是,這樣的文章,卻偏偏發表出來了。遇到這樣的觀點,說實話,市場也決不會給我們任何面子的。所以有人說,“肉食者鄙,未能遠謀”;“圈錢不是請客吃飯,就是作文章”。而股市恰恰是一個最懂趨利避害、能夠“分散決策”的純粹的理智群體。有誰想站在第三者的立場上,和股市玩兩手?總還需要三思。
小平同志生前一再強調,要以人民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作為我們事業的基本依據,作為一種政策的取向。這是大原則。縹緲衷心盼望這一條還能落到實處,蔚然成風。有人漠視、冷落投資者,動不動想拿股市當兒戲,這不奇怪,沒有才怪。我們相信市場有這種“免疫能力”。至于他愿意強詞奪理,繼續賣摻砂子的大米,則只管賣——悉聽尊便。(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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