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審批改革后金融監管的“三駕馬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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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1日 10:32 法制日報 | ||||||||||
本報記者 辛紅 證監會:取消一大半舉報將核查 鄭百文獨立董事陸家豪當年因為一句“我就是花瓶”而廣為人知,許多人也記得為“花瓶”該不該擔責,陸家豪打起了官司,當時,收到復議決定書的時間成了雙方爭執起訴
監管部門的行政行為期限到底如何認定?隨著7月1日行政許可法的實施,證監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試行)的發布,程序將被嚴格規范,相關細節也將更加具體化。據悉,證監會專門組建了行政許可申請受理處,目前該處已正式開展工作。 程序規定明確了幾項重要的制度:受理。由專門部門統一受理和統一送達;當場告知。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或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證監會職權范圍的,將即時告知不予受理;一次書面反饋。審查部門認為需要申請人作出書面說明、解釋的,原則上應將問題一次匯總成書面反饋意見;說明理由。不予受理決定、不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公示。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行政許可決定將定期在網站和公告上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以前投資者舉報時,往往找不著受理部門,甚至在證監會門口等一兩天也得不到任何答復,如今,規定對舉報材料明確了核查方式:申請人或有關中介機構作書面說明;委托有關中介機構實地核查或證監會、派出機構直接實地核查,而且核查時必須得兩個人以上。發現申請人涉嫌違法違規的,審查部門將建議立案查處或者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國務院此次行政審批改革中,證監會取消了42項行政審批項目,對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的管束將大大減少,除了取消比較受人關注的注冊會計師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審批外,證券公司主承銷業務資格的審批、境外會計師事務所執行金融類上市公司審計業務臨時許可證審批、境外上市公司購回其發行在外的股份的審批等都將取消。 據了解,到目前為止,證監會共公布取消101項行政審批項目,7項交由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實施自律管理,取消和調整的項目占原有行政審批項目的一大半 保監會:三次取消效果越來越好 “到目前為止,保監會共取消行政審批項目108項,第三次取消22項,還保留有45項。”7月5日,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據介紹,三次取消審批項目始終體現一個原則,即是否與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消費者的利益直接相關,考慮到保險中介機構是為保險經營提供服務的機構,并不直接涉及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所以每次審批項目的取消,中介機構的束縛都大大松開。比如第三次保險代理機構、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機構開業核準都取消,中介機構的設立從過去的籌建和開業兩次審批合并為一次審批,以及保險代理機構解散由備案改為事后報告。對此,保監會這位負責人認為,第二次行政項目審批取消時,曾取消了保險代理機構破產審批,從被動的破產到主動的解散,為中介機構的自由退出奠定了基礎,管理更加符合市場原則。此外,此次保險代理機構變更股東或合伙人、變更股權結構或出資比例,保險代理機構修改公司章程或合伙協議都由備案改為事后報告,也體現了這一管理思路。 市場主體能夠解決也應該自主解決的,堅決取消審批,不能把審批當權力是保監會行政審批改革的共識。第三次取消的保險公司支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備案、保險公司股利分配方案核準,都調整為事后報告,也是這樣的出發點。這位負責人說,很多審批事項,比如更名、遷址,都是履行手續性的,取消之后,管理部門能從繁雜的日常事務中解脫出來,集中精力辦大事。 三次行政審批項目的取消,還帶來了管理部門管理思路的變化:從事前審批開始轉向事后監督,從個案轉到制定規則。 據悉,保監會目前仍保留有45個行政審批項目,但保留的項目大多是圍繞著保險市場主體的準入和退出、產品費率的合理和透明、保險資金的穩健和增值,以及推進誠信建設和提高行業素質來設置的,以突出實現保險監管目標的需要。另外,保留的項目也為未來市場的發展預留了空間,比如對集團控股公司、專屬自保組織、相互保險組織以及保險公司通過發行次級債補充資本金等都設了審批項目。 銀監會:取消8項保留51項 經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銀監會共有59項行政許可項目,取消8項保留51項。 被取消的8項行政許可項目中有3項關于高管資格:國有商業銀行支行副行長任職資格,信托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副監事長任職資格備案被取消,按照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改為審查,農村信用社(聯社)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備案改為事后報告。另外取消的有,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聯社)、郵政儲蓄機構,修改銀行卡章程審批被取消,改為事后報告;商業銀行代理開放式基金的認購、申購和贖回、注冊登記業務的審批被取消,另外幾項被取消的項目分別由央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相關部門行使職責。 據悉,銀監會近期還將發布有關行政許可事項的具體實施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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