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監會總顧問沈聯濤日前在清華大學舉辦的研討會上表示,中國銀行業的金融創新要從創造低社會價值并且高風險、高收益的產品轉向提供更優質的個人財富管理服務和中小企業融資服務。
沈聯濤是在題為《中國銀行改革之進展》的演講中作出上述表示的。他認為,中國銀行業應有的轉變還包括將評級機構和征信機構納入監管體系,并且對銀行的薪酬機制加以監督。
沈聯濤認為,中國銀行體系發展程度不高和資本項目未完全開放這兩個因素使得銀行業免受此次金融危機的直接沖擊。雖然銀行業的風險管理水平仍處于起步階段,但央行對商業銀行的信貸額度控制和道義勸導等措施依然顯現出效果。沈聯濤表示,隨著經濟增長,金融系統將變得復雜化,因此發展完善中國金融體制將面臨一系列挑戰。發展資本市場和債券市場,完善征信和信用評級制度、完善破產制度、加強國際合作都將是重要議程。
對于監管方面需要做出的調整,沈聯濤表示:一是監管技術必須適應新變化。總分行模式存在的問題意味著中國銀行業要建立自己的商業模式;二是《新巴塞爾協議》和會計監管準則應該消除周期性因素的影響。這方面的變化必須簡明,避免增加費用,降低透明度;三是隨著越來越多的外資銀行來到中國和中國的銀行走向海外,監管當局應該重新思考東道國和母國的監管合作機制,即怎樣消除監管規則差異引起的分歧,怎樣在應對跨境風險上達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