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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報記者 李銳
昨日,中國證監(jiān)會網(wǎng)站刊登公告,基金經(jīng)理黃林因“老鼠倉”交易被認定10年市場禁入。不過,作為“老鼠倉”交易,證監(jiān)會首次披露了黃林“老鼠倉”交易細節(jié),詳細程度前所未聞。
公告顯示,就在2007年3月至2009年4月,黃林擔(dān)任國海富蘭克林中國收益基金經(jīng)理期間,操作其控制的漢唐證券上海武進路營業(yè)部荊某賬戶,先于或同步于自己管理的中國收益基金買入并先于或同步于該基金賣出相同個股,涉及寧波華翔等股票8只,虧損54000元。
其中,以寧波華翔為例,公告顯示,2007年5月29日,荊某賬戶買入1300股,同日,中國收益基金買入753650股;2008年4月16日,荊某賬戶買入17500股,而4月17日、18日,中國收益基金共買入460000股;2008年6月17日,荊某賬戶賣出5000股,而在6月20日中國收益基金賣出2258352股。
而在華發(fā)股份上:荊某賬戶三次提前買入,隨后中國收益基金買入175056股,而在2008年1月7日荊某賬戶賣出1000股后,當(dāng)天中國收益基金也賣出100000股。
此外,東軟股份、華東醫(yī)藥、百聯(lián)股份、岳陽紙業(yè)、振華港機、大族激光六只股票也出現(xiàn)荊某賬戶先買入,而后出現(xiàn)中國收益基金“抬轎子”的情況。
除上述搶先交易行為外,2009年10月30日,黃林將國富基金將要重倉買入個股的信息泄露給黃某,并明示黃某以當(dāng)前價位買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