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商文
隨著來自中國證監會的一紙行政處罰書送達劉延澤和程文水的手中,中核鈦白“小非”最終以“賠了夫人又折兵”的方式為自己大玩“對倒”的瘋狂出逃行為付出了代價,同時也為未來的“大小非”違規減持行為敲響了一記警鐘。
密謀出逃
劉延澤和程文水是北京嘉利九龍商城有限公司(簡稱北京嘉利)的實際控制人。說到北京嘉利,或許并不為廣大的投資者所熟知。但一提到在上市公司中爭議頗多的中核鈦白,很多投資者就比較熟悉了。北京嘉利正是中核鈦白的第二大股東。
時間退回到2008年8月8日,那一日,北京嘉利持有的中核鈦白限售股3920.8萬股到期解禁,并開始上市流通。然而,時運不濟的北京嘉利沒有其他“小非”一樣的好運氣,中核鈦白上市以來股價一路下跌,在其限售股解禁當天,便遭遇滬深兩市股指超過4%的大跌,中核鈦白的股價也隨之下跌了7.38%。
面對A股市場的由牛轉熊,以及由美國次貸危機影響的深不見底,劉延澤和程文水有些慌了神。很快,他們就決定,即使是賠錢,也要盡快把手里的股票賣掉。隨著這個決定的做出,一個更加“宏偉”的計劃也醞釀形成,并在第一時間開始付諸行動。
在北京嘉利以外,劉延澤和程文水開始通過各種渠道大量設立殼公司,包括天津聯盛、西安浩拓、甘肅新秦隴和海南太昊在內的4家公司。同時,通過借營業執照辦理證券賬戶等方式,劉延澤和程文水又將河北夏成龍公司招致麾下,成為名副其實的“影子公司”。通過在上述6家公司之間大規模的資金往來,劉延澤和程文水牢牢地掌握了實際控制權,為其下一步出逃計劃的展開奠定了基礎。
大玩“對倒”
讓很多人感到意外的是,盡管當時股指仍在繼續下跌,市場中交投清淡,成交量日益萎縮,但中核鈦白卻在大宗交易市場中上演了一幕熱鬧景象。
2008年8月14日,天津聯盛通過大宗交易市場從北京嘉利手中購買了900萬股中核鈦白。20日,又陸續有河北夏成龍、西安浩拓兩家公司先后從北京嘉利手中購得870萬股和872萬股的中核鈦白。不久后,這三家公司便開始現身在二級市場中。
9月10日開盤后,中核鈦白的走勢平穩,成交和往日一樣十分清淡。然而從10點01分開始,情況出現了戲劇性的變化。從10點01分到11點17分,天津聯盛、河北夏成龍、西安浩拓三家公司,外加甘肅新秦隴、海南太昊兩家公司的機構賬戶(簡稱賬戶組)開始連續大筆委托買入,賬戶組共申報買入委托716.5萬股,占期間買入委托申報總量的80.37%。委托價格也從7.39元漲至8.26元,直接推動股價上升至漲停。
就在上述5家公司大筆申報買入的同時,西安浩拓卻開始連續大筆賣出。經計算,共賣出成交約330.4萬股,占期間賣出成交總量的64.62%。此后,從11點17分至收盤期間,賬戶組的大量申報買入行為使中核鈦白始終維持在漲停狀態。
全日,賬戶組共買入中核鈦白526萬余股,共賣出358.9萬股,賬戶組成交量占當日總成交量的64.77%。賬戶組互為對手方交易的股數,占該股當日總成交量的41.678%。
9月11日,形勢突然急轉直下,中核鈦白直接以跌停板開盤,在開盤集合競價階段,賬戶組以跌停價申報賣出委托500萬股,同時申報買入委托70萬股。而這70萬股全部是在賬戶組內的互為對手交易。在隨后的9點25分至9點55分連續競價期間,賬戶組又通過類似方法在各個賬戶之間大玩“對倒”,中核鈦白股價也隨之打開跌停。此后,賬戶組開始轉向單向賣出。
統計顯示,9月10日至9月12日期間,天津聯盛合計賣出中核鈦白900萬股;河北夏成龍合計賣出中核鈦白870萬股;西安浩拓合計買入中核鈦白260萬股,合計賣出1132萬股;甘肅新秦隴合計買入中核鈦白450余萬股,合計賣出近300股。截至10月9日,甘肅新秦隴手中持有的中核鈦白股票全部賣出。截至9月19日,海南太昊合計買入中核鈦白583余萬股,并全部賣出。
難逃法網
中核鈦白股價的異常波動很快就引起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市場監察部的注意,并向監管部門進行了報告。隨著相關調查和展開和逐步深入,事件背后隱藏的真相也開始浮出水面。
劉延澤和程文水密謀的出逃計劃大致為:北京嘉利先通過大宗交易市場將所持股票轉讓給關聯公司,然后關聯機構通過大量申報、頻繁撤單、約定交易等方式進行連續買賣和相互對倒,對股價實施操縱,使其維持成交價格、人為制造活躍的交易氣氛,影響交易量,從而最終順利將股票賣出。
作為中核鈦白的“小非”,北京嘉利試圖通過利用操縱市場的手段減持上市公司非限制流通股,以達到在逃避“大小非”減持相關規定的同時,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規避正常賣出股票導致股票下跌造成的損失,順利實現高價減持的目的。
盡管賬戶組在2008年9月10日至12日的“對倒”交易中,賬面損失了近581萬元,但該股票的后續走勢顯示,這一出逃計劃使得劉延澤和程文水避免了遭受更加巨大的損失。
從9月13日開始,中核鈦白的股價走出了持續的大幅下跌行情。截至2008年10月10日,相比9月12日時7.18的收盤價,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股價大幅下跌了近一半。而以11月4日2.53的最低價來計算,股價跌去了近65%。
劉延澤和程文水的出逃計劃很快便引起了監管部門的注意并迅速展開調查,并最終受到了嚴厲的法律制裁。按照《證券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劉延澤和程文水構成“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根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的規定,“對于操縱證券市場的,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十萬元的,處以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據此,證監會對程文水開出了300萬元的上限罰單,而劉延澤則被處以200萬元的罰款,同時對兩人做出市場禁入的處罰。
據了解,這是監管部門對“小非”通過市場操縱進行違規減持開出的首張罰單。未來,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對這一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同時對于存在盈利的情況將處以更加嚴厲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