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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日前,重慶路橋當前的第一大股東重慶國際信托有限公司在向現在的第二大股東重慶國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通過大宗交易賣出和買入重慶路橋19.89%的股權時違反了《證券法》第86條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13條的規定。
由于重慶信托“違規減持”,2月16日上交所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對“重慶信托”和“國信控股”給予限制其證券賬戶交易一個月等紀律處分,并對相關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證指數公司鑒于重慶路橋控股股東重慶信托和國信控股由于違規交易行為,決定自2月18日起將重慶路橋從上證公司治理板塊中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