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16烏龍指事件,證監會判楊“內幕交易”,終身禁入證券市場;楊要求撤銷處罰
由于不服證監會[微博]的處罰,光大“烏龍指”主角楊劍波日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狀告證監會,要求證監會撤銷對他作出的處罰。楊的舉動在網絡上引發了股民熱議,支持楊劍波和支持證監會的股民都不少。
楊劍波:我沒內幕交易
半年前,“8·16”烏龍指事件引發市場高度關注。事件的主角楊劍波不服證監會的判罰,日前將證監會告上法庭。據悉,楊劍波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證監會撤銷對其作出的(2013)5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和(2013)20號《市場禁入決定書》。
據了解,證監會對楊劍波的處罰依據是,認定其在交易系統發生錯誤交易后的對沖行為為內幕交易。楊劍波則認為,自己沒有利用該信息進行內幕交易的主觀故意,只是遵循風險中性的策略投資業務原理、紀律進行了止損操作。楊劍波說,在對沖交易前,他已向上交所、中金公司和上海證監局進行了口頭匯報,在交易時也多次和中金公司進行電話溝通,多方均對光大證券要進行對沖交易知情,且未提出異議。在監管部門等各方均知情的情況下,他進行的對沖交易不應被定性為內幕交易。
證監會:繼續核實該事
對此,在上周五中國證監會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發言人張曉軍作出了回應:證監會已經關注到相關報道,此前證監會已就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的調查處理情況作過詳細介紹,今后會繼續核實該事件。
2月14日,代理律師方面以“不便就此案進行談論”為由拒絕評論。截至發稿,光大證券方面也暫未就此事作出回應。
股民熱議楊劍波“喊冤”
在網絡股吧和微博里,楊劍波的“喊冤”成了股民熱議的話題。不過,股民并沒一邊倒地支持某一方。
質疑楊劍波的股民說:“真相就是看誰拿得出證據,目前只是楊劍波的一面之詞。錄音有木有?錄像有木有?”也有股民站在楊劍波這邊:“如果楊劍波所說屬實,是不是應該算上海交易所是在知情的情況下未及時公告。”還有網友認為,“中金所、上交所和證監局都知道發生了什么以及將要怎么做,但是沒人認為這是違法的,等到明確是違法,就讓楊劍波做替罪羊。”
代理“光大烏龍指”投資者維權案件的金融律師林嶸卻認為,交易是自由的,相關監管部門并沒有法定義務去阻止對沖交易的進行,也沒有對對沖交易涉嫌內幕交易的提示義務。
事件回放>
“8·16”烏龍指事件
2013年8月16日11時02分至11點05分,光大證券自營部門因交易系統錯誤,意外生成巨量買單,其中成交的72.7億元買盤,令滬指突然直線拉升超過100點,上漲超5%。2分鐘內,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工商銀行和中國銀行等近60只權重股瞬間漲停。當日午間,上交所責令光大證券臨時停牌,并立即進行核查。下午,光大證券公告稱策略投資部門自營業務在使用獨立的套利系統時出現問題。
此后,證監會公布對光大證券因“8·16事件”涉嫌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作出處罰,罰款共計5.23億元。同時,對光大證券交易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徐浩明、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給予警告,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禁止以上4人終身進入證券市場和期貨市場。
本組文/重慶晨報記者 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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