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金融觀察報道,一位名叫宋文洲的投資人在渣打銀行(微博)購買了理財產品,卻在一年多的時間里巨虧5300萬元。面對巨虧,宋文洲將渣打銀行告上法庭,兩年多的時間里,他投入人民幣1000余萬元,同時投入了難以量化計算的精力,終于勝訴,追回虧損,成為個人PK銀行成功的里程碑式案例。
和渣打簽下6400萬合同
這是宋文洲人生中第一次打官司。他沒有想過對方是一家實力雄厚的外資銀行渣打銀行,沒有想過這場官司會耗去他人民幣1000余萬元。2008年3月,一位渣打銀行客戶經理敲開了宋文洲的家門。
“這位客戶經理為我介紹了一款渣打銀行的理財產品,在收益方面很有吸引力,并且告訴我,不保本但是可以提前贖回。”宋文洲回憶說 。提前贖回的規則讓宋文洲頗為心動。也就是說,一旦他發現產品有虧損跡象,就可以將投入的資金拿回來。
因此在2008年3月,宋文洲和渣打銀行簽訂了兩份理財合同,金額約為人民幣6400萬元。
由于作為日本軟腦集團創始人的宋文洲有一半時間都在日本辦公,而恰好簽訂合同時其又在日本,因此,最后雙方決定通過電話錄音簽訂合同。誰都沒有想到,這份錄音竟成為未來官司勝負的關鍵證據之一。
產品贖不回縮水5300萬
宋文洲和渣打銀行簽訂的其中一款理財產品名稱為“聚通天下”代客境外理財系列“股票掛鉤可轉換結構性投資”。這一理財產品和全球經濟形勢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
在合同簽訂不久后,宋文洲就發現全球經濟環境的下滑之勢,2008年5月,他致電渣打銀行,要求贖回。
據國內某資本集團風險控制經理李磊介紹,外資銀行客戶經理都是靠境外理財存量提取獎金的,發生贖回意味著存量降低,他們不會愿意。“我給客戶經理打電話要求贖回,他勸我再放一陣子,這點我是可以理解的。”宋文洲說 。
但是,眼見經濟形勢急轉直下,宋文洲覺得已經不能再拖,將電話直接打給渣打銀行某管理人員。而接下來發生的事讓他始終無法理解,“中午還說沒有問題,到了晚上就打電話告訴我說,他們開了一個會,研究結果是這份產品不能贖回。”與此同時,金錢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縮水。
損失逐漸累積至約5300萬元,超過本金的80% ,宋文洲失去了耐心,2009年6月,他一紙訴狀將渣打銀行告上法庭,訴訟其違約。
錄音對勝訴發揮關鍵作用
而在一審訴訟時 ,當法院要求渣打銀行中關村支行提供錄音時 ,渣打銀行方面表示不能提供,理由在終審判決書中并沒有顯示出來。
“因為這是合同,所以我當時自己也錄了一份,現在看來,還好當時錄了。”宋文洲說。隨后,他將這份錄音提交給法庭作為證據。然而,由于此時庭審程序已經結束,這份證據便無法質證,法院無法采納。
在新一輪的訴訟中,簽約錄音證據似乎起到了十分關鍵的作用。然而,在宋文洲覺得勝券在握的時候,渣打銀行又提出新的說法。
在對產品分析書分析后,李磊稱:“按照理財產品說明書表面的情況來看 ,是可以隨時贖回的,而且開放日也約定了每月15日和28日。但是這份主合同最下方,約定了一條,對于境外合同,只是做了一個說明,對境外合同的具體原因,不做任何法律上的保證。這是一個漏洞。”
最終法院認定,“即使渣打銀行中關村支行和境外理財公司約定A為不可提前贖回,但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也不能據此即認定宋文洲和渣打銀行中關村支行簽訂的QDSN08012E理財產品不能提前贖回。”
宋文洲相信這是渣打銀行刻意為之,而這也的確為宋文洲至今依然和渣打銀行存在懸而未決的問題埋下了伏筆。
官司從一審到二審持續了兩年多,2011年7月,法院宣告宋文洲贏了,渣打銀行共賠償其人民幣5321萬。這個消息對于在渣打銀行購買理財產品虧損的客戶們來說,意義如同“里程碑”一般。
對話
剩余資金再起糾紛
宋文洲4月13日做客訪談欄目,講述其購買渣打銀行理財致虧的經歷。
主持人:最后的審判結果是怎么執行的?
宋文洲:我在最近三個星期之前,正想用錢,打電話要銀行把那個給我拿回來,他說這不是您的,已經拿走了。我問了法院,也問了律師,大家都說這用說嗎,這本來就是你宋文洲名義下的東西,我們只命令他賠償你損失的部分,剩下的部分當然是你的名義,怎么會被別人拿走。我給渣打銀行打電話,你們趕快問問法院,他們也問了,還是不給我錢,你說這叫什么銀行,我們有判決書。
主持人:宋先生有什么意見和建議需要說的嗎?
宋文洲:我說的話也許有些不當的地方,我希望廣大投資者能夠注意,不要去迷信所謂的外資銀行,一定要看好合同,這是其一。其二,當發現問題的時候,不要感情用事,一定要收集信息、證據,如果有能力的話你就個人趕快提出申訴,如果沒有能力就聯合起來,湊在一起錢就多了,大家一起去打這個官司,這樣贏的概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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