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查處了一起操縱市場案,對袁某利用多個賬戶操縱“科冕木業”、“富臨運業”股票價格的行為依法做出行政處罰。
2010年3月22日~4月8日,袁某使用4個證券賬戶,連續交易“科冕木業”股票,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戶之間對倒交易“科冕木業”股票,在持有“科冕木業”股票的情況下發表博客文章推薦“科冕木業”股票。科冕木業股票價格從2010年3月22日的17.92元上升至4月2日的31元,之后調整至4月8日的27.85元。
2010年4月9日~5月13日,袁某使用18個證券賬戶,連續交易“富臨運業”股票,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戶之間對倒交易“富臨運業”股票,虛假申報買入“富臨運業”股票,在持有“富臨運業”股票的情況下發表博客文章推薦“富臨運業”股票。該股票價格從2010年4月9日的27.09元上升至5月4日的35.30元,之后調整至5月13日的23.95元。
證監會認定,袁某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77條關于禁止操縱股票價格的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203條所述的操縱股票價格行為。證監會決定,對袁某處以300萬元罰款。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本次查處的袁某案是一起典型的市場操縱案件。在不斷加大的監管壓力下,操縱行為的手法不斷變化、更趨多樣。本案中,袁某采取了連續交易、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戶之間對倒交易、虛假申報、在持有股票的情況下發表博客文章推薦相關股票等多種手段,操縱“科冕木業”和“富臨運業”股票價格,其行為嚴重擾亂市場秩序,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影響市場健康發展。今后,證監會將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密切監控和嚴厲打擊各類操縱市場行為,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同時,提醒廣大投資者提高警惕,切實防范盲目跟風、上當受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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