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證監會對天山毛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中涉嫌內幕交易行為立案調查。具體情況如下:
2009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為促進天山紡織發展,發力推進天山紡織重組。由于新疆凱迪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重組經驗豐富,且為當地國資控股公司,因此成為重要的備選重組方。
2009年7月20日,自治區政府專題會議確定由凱迪投資重組天山紡織。凱迪投資總經理姚榮江與公司分管對外投資的副總經理曹戈商議重組方案具體內容后擬定方案,7月22日,自治區政府相關領導研究同意該方案。7月23日,天山紡織股票停牌,直至2010年6月18日復牌,復牌后即連續多個漲停。上述重組事項屬于《證券法》規定的內幕信息。
7月21日凌晨,姚榮江將上述重組信息通過手機告訴新疆瀚陽投資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清,瀚陽投資實際控制人為姚榮江。王清得知消息后,隨即在7月21日、22日兩天利用其控制的賬戶通過網上交易買入天山紡織股票共計128.5萬股,交易金額為805.8萬元。
曹戈在7月21日將重組信息通過電話告訴其朋友陳雪松,陳雪松于7月22日利用本人賬戶通過網上交易買入天山紡織股票12.5萬股,交易金額為79.8萬元;7月22日,曹戈又利用其弟媳張榮的賬戶通過網上交易買入天山紡織股票8.7萬股,交易金額為55.1萬元。
依照案件移送的相關法律規定,證監會及時將此案移送公安部,2010年7月,公安部門對此案立案偵查,相關犯罪嫌疑人分別被采取拘留、逮捕和取保候審等措施。2010年12月,烏魯木齊市檢察院向該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2011年1月,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對證監會認定的全部犯罪嫌疑人作出有期徒刑(緩刑)等刑事處罰,并合計判處罰金1080萬元。全部被告人均未上訴,檢察院也未抗訴,目前一審判決已經生效。
該案是新疆第一宗宣判生效的內幕交易案件,并且該案判決涉及4個自然人、兩家單位,主體較多,對當地政府和市場相關主體震動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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