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宋璇 發自上海 《 國際金融報 》
11月20日晚間,ST金谷源發布公告稱,公司股票于17、18日收盤價格累計偏離值超過12%,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事項。這是每年末ST股重組借殼、“摘星脫帽”行情中最常見的公告,但在不久的將來,這樣的內容在上市公司公告中或許不再出現。
11月18日,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退市制度改革將在創業板探索試行,擬從增加退市標準、完善恢復上市審核標準、縮短退市時間、改進退市風險提示方式、設立單獨的板塊和退市后的去向安排等六個方面對創業板退市制度進行完善。
“創業板都推出兩年多了,退市制度也應該出臺了。”老股民楊慶在聽到退市制度將推出的消息時,心情有些糾結。
改革時點已至
創業板誕生兩年來,陣容在不斷壯大。Wind數據顯示,截至上周末,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共有275家,總市值超過8800億元。但同時,負面新聞也在不斷增多。
2010年11月,首批掛牌上市的29家創業板公司中的各大原始股東和高管股份解禁日剛到,高管辭職套現潮便席卷創業板。深交所創業板公告顯示,截至9月30日,創業板高管離職公告超過170份,2010全年約近50份,今年前三季度就已經超過120份。
與此同時,曾在開板時創出80倍市盈率的創業板上市公司的業績卻正在經歷“變臉如翻書”的危機。
三季報顯示,前三季度,主板上市公司營收同比增速和環比都為正,創業板卻雙降;凈利潤方面,雖然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同比增速和環比均為負,但創業板降幅度最大。
專家認為,從“三高”,到暴炒,再到高管閃電“離職”,這一系列問題都與缺少退市制度有關。上海一家合資券商投行業務負責人認為,“缺少退市制度,讓這些創業板上市公司沒有危機感,沒有哪個國家的創業板是只進不出的,優勝劣汰是保持一個市場活力的基本準則。”
事實上,包括美國納斯達克、英國AIM在內的海外創業板市場,公司退市是一種十分普遍和正常的市場行為。
數據顯示,從2003到2007年間,納斯達克退市公司數為1284家,超過了同期該市場新上市公司1238家的數量;日本佳斯達克、加拿大多倫多創業板和英國AIM的退市公司與新上市數量之比均超過50%。
政策環環鋪路
從創業板推出之始,就有專家和學者表示要盡快推出退市制度,而每年ST股被輪番暴炒時,監管層也曾多次放話在研究退市機制。為何退市制度卻一直“猶抱琵琶半遮面”?
有專家認為,退市制度推出的難點來自兩方面,一是制度安排層面,二是執行層面。
“退市制度不光只是創業板的問題,主板和中小板同樣需要。而退市制度一直懸而未決的原因與發行上市制度設計有關。”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趙錫軍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股票發行上市制度帶有較強行政色彩。發行制度市場化程度不高,推出退市制度自然比較難,二級市場的優勝劣汰,會讓習慣了通過價差獲益的中國投資者難以適應。因此,退市制度制定過程中投資者保護問題成為難點。”
上述投行人士也表示,投資者保護問題是管理層遲遲未推出退市制度的關鍵。
今年8月,深交所總經理宋麗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在退出制度中,將設置兩步緩沖,首先,在公司實施退市前,將給予30個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時間,便于投資者處理手中持有的股票。其次,公司退市后將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給投資者提供一個可以進行股份轉讓的渠道和平臺。
趙錫軍表示,郭樹清履新證監會主席時“第一把火”——分紅新規,就是在為退市制度出臺鋪路。
“中國股市最早的作用是為了國有企業改制,目的是通過募資解決企業資金問題,但隨著市場發展,中國股市不再只是為企業提供資金,而應該承擔為投資者創造財富的作用。”趙錫軍說,“分紅新規的推出不僅強化企業回報公眾的責任,同時也向投資者傳達一種健康的投資理念——投資不是博取短線價差,而是分享上市公司業績成長。一旦確立了這樣的投資理念,退市制度推出也就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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