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神”操縱證券市場案今日宣判 罰金一個多億判七年
非法獲利1.25億 “股神”操縱證券市場案今日宣判
人民網北京8月2日電(記者 李婧)今天“股神”汪建中因犯操縱證券市場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刑7年。庭審后,汪建中表示不服判決,其辯護律師表示“上訴狀已經寫好,將上訴到底。”
今天上午10點20分,汪建中被帶上法庭。在宣判現場吸引了大批記者,坐滿四排旁聽席。法官宣讀判決書稱,汪建中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七 年,罰金人民幣一億二千五百七十五萬七千五百九十九元五角。庭審后,汪建中向媒體記者表示,“這個判決太重了,我不能接受!
對話汪建中:我一家人都被抓很后悔
汪建中帶著手銬,穿著橘色號服站在法庭中間,面對頻頻閃爍的燈光和高高架起的攝像機,輕聲嘆氣。當記者問到對判決的意見時,汪建中首先表態“判決太重了。我在庭審中的很多意見都被修改了!蓖艚ㄖ斜硎,和辯護律師商量過再決定是否上訴。但顯然對判決不服。
“我對法律不了解,對這個行為的認識不清。這是我應該反省的地方!辈贿^,汪建中也表示,他認為首放公司的“薦股”行為與其他公司的“薦股”行為沒有區別。當記者問到其家人時,汪建中面色一沉,“我一家人幾乎都進去了,我的兩個哥哥現在還在羈押中。我已經被關三年多,公司如何,家里怎么樣完全不清楚。罰金和罰款,我交了兩個多億,我已經沒有錢了。”
汪建中的前妻也來到現場庭審,面對媒體,她也感慨到,家庭受到重創,真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對話辯護人:薦股不犯罪 將上訴到底
宣判之后,汪建中的辯護律師高子程接受了記者的采訪。高律師表示,上訴狀已經準備好,只要判有罪就會上訴!按税概袥Q規避了主要的事實,汪建中是先買的股票還是先推薦股票?判決書上說,他購買哪支股票,就推薦哪支股票,達到操縱市場的目的。但是,控方沒有提提證據來證明這個事實。我們認為,汪建中先推薦股票,然后他購買了自己推薦的股票,這不構成犯罪。”高子程介紹,該案偵查階段和審查起訴階段都超過了時效,說明案件有爭議,有這樣大爭議的案件不應以犯罪論。“我們還咨詢了很多專家,比如刑法專家高銘暄,他們都認為這不構成犯罪!
審理該案的法官也表示,汪建中“薦股”犯罪的手法很新穎,與以前的“操縱證券市場罪”的行為不同,此案尚屬首例。不過,汪建中的行為給股民造成了很大的損失,目前法院已經開始受理股民起訴汪建中及其公司的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