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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銘:股改不應設定時間表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2日 17:35 新浪財經

  曹中銘

  “時間表”一詞,近來常常見諸于報端。隨著股改市值、股改家數的“雙過半”,市場上對于何時重啟再融資、何時實施新老劃斷異常關注起來。也正是因為如此,監管層的有關人士在多種場合均用“沒有時間表”來搪塞。如在“兩會”期間,當有記者問證監會主席尚福林“兩會”之后是否會恢復再融資時,其回答是“恢復再融資還沒有時間表。”

  如果說什么時候恢復再融資和新老劃斷沒有時間表,但何時完成股改是有時間表的。股權分置曾經被認為是中國證券市場的“萬惡之源”,而自去年4月底股改啟動以來,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時間里,對這個制度性缺陷的改革能夠進行得如此神速,卻是誰也沒有料到的。在監管層的眼中,去年是股改之年,今年則是股改決戰之年。也就是說,完成股改是有時間表的,監管層希望在今年全部上市公司都能完成股改。而這,不僅從監管層有關人士的講話中,還是股改的提速以及各地證監局的表態中都可以找到答案。

  為了推進股改,深交所2006年一季度新聞媒體交流會上宣布的今年將重點做好五項工作中,第一點就是要大力推進股改,力爭二季度股改公司家數過半、全年基本完成股改;對于其中拒不股改的“釘子戶”公司,深交所有可能在股改家數以及股改市值達到到一定程度時,對其采取邊緣化措施,如實施臨時停牌、交易制度差別對待(如限制漲跌幅)等。上交所也專門召開股改工作會議,擬從六個方面推進股改。而各地證監局則為本地未進行股改的上市公司設定了時限,如湖北天津等地力爭上半年基本完成股改、海南預計9月底完成股改、貴州證監局明確提出6月底尚無股改方案公司要停牌等。

  姑且不論這些部門的所作所為是否有違相關的法律法規,單單就其現實可行性來說就值得商榷。這種不尊重客觀事實規律,以長官意志代替市場機制的股改真的能達到股改的初衷嗎?

  不可否認,股改能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達到“雙過半”的結果,首先是遵循從易到難的原則。而目前股改已進入攻堅階段,由于股東構成的特殊性,股改方案的復雜性等多方面的原因導致股改越來越難深入。有的上市公司欲進行股改居然找不到第一大非流通股股東,這樣的公司就連相關的表決程序都無法進行又如何能夠股改?截至3月14日,在第24批股改名單中,就有13家公司未公布股改方案;而第25批股改公司中,28家公司僅有8家披露了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其它的則是非流通股股東提出了股權分置改革動議,也不知那些有股改動議的公司要停牌到何時?那么,股改的提速是否真的有實際意義呢?

  俗話說,欲速則不達。這種為了股改而股改,為了追求政績“打腫臉充胖子”的行為于股改本身、于市場、于投資者都是有害無益的。作為對制度性缺陷的一種“修正”,股改其實更應該腳踏實地進行,更應該去追求其中的“質量”。否則,即使中國股市實現了全流通,股改也不能稱之為成功;仡^看,股改也是一次完善

證券市場基礎性制度缺陷的契機,如果不能好好把握,其影響將是深遠的。況且,按照“成熟一家,股改一家”的原則,那些連方案也無法披露的公司,等“成熟”之后再股改也不遲吧?

  無論是當初的《國九條》,還是后來的《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都將保護社會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提到了首位,但事實說明并不是如此。盡管博弈雙方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然而非流通股股東算計流通股股東的例子比比皆是。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幾乎所有的非流通股股東都打著保護流通股股東利益的旗號,而行“坑蒙拐騙”之實。既然如此,這提速后的股改又如何能夠做到保護社會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這設定了時間表的股改是不是應該進行“糾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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