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良:傷害中小股民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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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6日 14:51 新浪財經 | |||||||||
胡良 根本解決股市問題的關鍵是搞清楚傷害中小股民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從制度上來看,關鍵是沒有做空機制,從而存在一個股票價格高于股票價值的內在動力機制,導致出現股票價格高估的問題(有利于非流通股東);從歷史上來看,主要是包裝欺詐上市,上市公司的質量有問題(有利于非流通股東),而股權分置限制了非流通股的流動,實際上是有利于中小
于是有了對價理論(分類表決)。然而,由于沒有做空機制的制度缺陷和包裝上市的欺詐行為已給中小股民造成的巨大傷害(換句話說,給非流通股帶來的利益)遠遠大于股權分置的制度缺陷給非流通股東帶來了傷害(換句話說,給流通股東帶來的利益)。使得對價理論(分類表決)實質上嚴重偏向于非流通股東的。換句話說,就是通過合法的形式,利用地位上的不平等,進行掠奪性的交易。對價理論(分類表決)對中小股民再次傷害的現實與政府承諾在股改中確實保護中小股民的合法權益就發生了激烈的沖突。如果股改中,中小股民再受傷害,政府的信用將受到不可逆轉的傷害。資本市場將徹底沙漠化,失去再生力,生態系統將完全崩潰。 完善對價理論(分類表決)也就成為必然的選擇。政府的承諾必須在股改方案中體現(也就是方案中必須有流通股保護價) 。根據理論分析,解決股市問題的正確程序應該是,首先制定流通股東的保護價(通過分類表決),然后在股市中引入做空機制,最后開始市場連續叫價,從而實現全流通。同時,進一步完善監督機制,提高執法力度,違法必究,不搞下不為例。 目前, 十送三的股改預期,由于沒有價格預期(流通股保護價),也沒有經過做空機制的檢驗,人為地給非流通股東欺詐中小股民留下了一條路徑。從信息經濟學分析,雙方的信息是不對稱的(非流通東對公司具有較流通股東更多的信息),而信息不對稱(沒有明確的價格預期),又導致流通股東根本沒有辦法跟非流通股東進行真正的博弈。從傳統的均衡分析法來看,討價還價似乎是可得到納什均衡解。但是,分類表決沒有考慮到參與者的決策過程時間和因素互動的時間,因為有些系統達到均衡只需要很短的時間,有些系統達到均衡則需要較長的時間,有些系統可能根本就無法達到均衡。而分類表決溝通的時間是有限的(時間太長,交易成本則過高)。舉一形象的例子,十米高臺跳水,正常的情況是落入水池。但是,如果,只給二秒的時間,跳水員一定在空中。分類表決中,雙方溝通的時間有限,因此,目前的股改模式不可能達到公平的結果。 流通股保護價的制定很好地解決了該問題,是實現效率與公平達到對立和統一的最佳模式。以下是一個具體的方案,供參考。第一步,通過分類表決,確定流通股保護價A元,第二步,確定非流通股的縮股保護比例為B%。也就是說,當非流通股縮股比例達到縮股保護比例B%時,非流通股無條件實現全流通。第一回合博弈,如果在一年內,連續N個交易日(N可設定為5天或10天等)的股市收盤價達到保護價A元以上,非流通股全流通。否則,非流通股數量縮股為原來的95%。第二回合博弈,縮股后,如果在一年內,連續N個交易日的股市收盤價達到保護價A元以上,非流通股全流通。否則,非流通股數量縮股為原來的90%。依此循環,直至非流通股達到可以流通的條件。當然,非流通股縮股比例達到縮股保護比例25%時,非流通股也無條件實現全流通! 新浪編者注:本文為作者授權新浪網獨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體及網站不得轉載,除非獲得新浪網及作者本人書面授權并注明出處為新浪網。欲轉載者請來信finance2@staff.sina.com.cn, 或致電:(010)82628888 轉5173聯系。本文觀點純屬作者個人意見,與本網站立場無關。非常感謝廣大網友對新浪財經頻道的支持,歡迎賜稿與合作。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