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宏:再議股權分置解決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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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30日 17:27 新浪財經 | |||||||||
黃偉宏 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公司的方案陸續出來了。 不能說管理者沒有為此煞費苦心,盡可能為投資者爭取利益,可是市場并不領情,上證股指從五月九號開盤第一天已經極低的1170,再次跌到最低1000附近,許多股票再次跌
不是已經給投資者補償了嗎?為什么市場還將試點方案視為利空?難道是市場反應過度? 其實,市場有這反應一點都不奇怪,我看到這一方案的第一念頭就是:特大利空,股市又要暴跌,中國股民真是多災多難。結果果然如此。 因為這些方案是極為不公,也是難以大面積實施下去的。 有人已經為此算了一筆帳,如果這些方案實施,則這些試點公司每家非流通股股東獲利至少在十倍以上,每家將從市場抽離幾億乃至幾十億元資金!我沒有細算,但看了一下,基本上是對的。而獲利越豐厚,則非流通股東的套現欲望越強,這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也不是美麗的承諾所能阻擋的。 與此相對的,是二級市場的投資者這四年的損失在80%左右,而且這些不公平的方案一旦實施,市場還將暴跌,損失還將擴大。 一方面是80%的虧損,另一邊是十幾倍的暴利,這就是問題關鍵所在。 流通股東從你公司買了股票,虧損累累,你一點都不用承擔損失和風險,卻踩在流通股東傷口上繼續大撈一把,這樣的方案,能叫公平嗎? 市場已經十分疲弱,你還推出一千家公司將抽走幾萬億資金的方案,叫市場能頂得住嗎? 一旦股市因此繼續下跌,則股民又將損失慘重,這能符合解決股權分置問題,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的初衷嗎? 另一個行不通的理由是,雖然為此設置了分類表決機制,但是由于流通股東沒有提案權,而非流通股東又根本無意提出給流通股東足夠補償的方案,其結果必然是或者非流通股東通過二級市場或者勾結莊家基金等操縱股價,強行通過方案,或者出來一個方案流通股東斃一個,永遠僵持,而這二者,都是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的。 即使非流通股東不去操縱股價,流通股股東也面臨兩難境地,如果投票贊成侵犯自己權益的方案,利益當然受損,但如果否決,則面臨股價巨幅下跌的風險,同樣難以承受,最后只好被迫接受非流通股東的方案,這就像一個賣方市場,流通股東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余地。 因此,我認為,現在這種由非流通股股東出價,流通股股東被動投票贊成或者不贊成的方法是行不通的,因為由非流通股股東來提方案,它必定會考慮如何使非流通股股東利益最大化,反之亦然,因為這是市場經濟決定的。 真正公平的證券市場應該同股同權,同擔風險,共享收益。現在卻是非流通股股東穩享收益,流通股股東承擔風險,有悖于公平原則。 而且,如此一個一個解決本身代價也太大,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浪費。 統一的方案是存在的,而且應該有一個統一的方案,這個方案,只有站在最高層的國務院來決定,才能順利推行。 而真正要穩定股市,符合三公的原則,那就只有同股同權一條路,即所有股票按照原始投入重新折股,而重新折股后,中國股市的股本泡沫便徹底消除,總股本將降為原來股本數的約三分之一,相當于股票投資價值翻了三倍。 這樣,非流通股股東便成為一級市場的投資者。 但僅僅這樣還不夠,因為很多投資者并買不到原始股,而非流通股股東并不承擔絲毫二級市場風險,因此還是不公平。 因此非流通股東還應該付出流通對價,比如,將流通溢價的百分之十交給上市公司,這樣,即使非流通股股東以較高價格減持了,但上市公司也從中收益,對市場沖擊就小了。 現在非流通股股東熱衷于搞什么承諾,這完全不符合市場經濟又沒有法律效力,猶如一張畫餅,其實要解決這問題很簡單,就是用市場的手段來解決,比如規定,非流通股票的無條件流通期限為十年,如要提前流通,則每一年要多拿出2%的溢利給上市公司,即第一年為20%,第二年18%,一直到第十一年0%為止,這樣,不管非流通股股東何時減持,都不會沖擊公司股價,而非流通股股東不是說看好自己股票嗎?那就等十年后賣個好價錢吧,這比空洞的承諾與豪言壯語強多了。 中國股市就是要一刀切才能搞好,按原始投入折股最公平,相反,如果象現在這樣,讓非流通股股東\“根據公司和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提出自己的方案,股權分置改革的天平必定會向流通股東傾斜,而且非流通股股東會不顧別人的看法,堅持自己立場,說自己獲利十幾倍的方案怎樣保護了流通股股東的利益了。 事實也是如此,我們來看看實際情況,現有的四家試點企業中,三一重工(資訊 行情 論壇)和清華同方(資訊 行情 論壇)的方案算好了,可是三一重工卻通過一篇電視報道,宣稱自己企業現在可以賣到多少錢,而股權分置改革后還賣不到這個價格,言外之意自然是,現有的改革方案是底線了。 其實被掩蓋的事實是,他們只說了自己的企業值多少錢(還不一定是事實),卻不去考慮企業權益是怎么形成的,沒有高價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企業會值這么多錢嗎?去看看其凈資產是怎么形成的就知道了。 清華同方增發價高達四十多元,流通股東為此投入公司巨額資金,而現在股價只剩增發價的四分之一,可是大股東卻說不能多補償了,因為他們必須控股三分之一,我們不說對一個上市公司必須掌握多少股權才能控股,而且我們認為大股東完全可以而且應該控股,但是,前提是,你投入了那么多嗎?只要你投入了相應比例的資金,有誰不讓你控股呢?但是,如果你不過投入了百分之幾的資金,就硬要控股百分之三十幾,這合理嗎?如果你現在只控股了百分之二十,那么,在解決股權分置時是不是還要流通股東補償給你? 還有人認為流通股東要求合理補償是想用買摩托車的價格買寶馬,事實恰恰相反,是投資者付出了買寶馬的錢,卻只得到了摩托車(摩托車大約一萬一輛,寶馬四十萬的話,正好是清華同方增發價與面值之比),而正是非流通股股東只付出了摩托車的價錢,就想得到寶馬。 因此,結論就是,中國股市股權分置的改革,必須也只有一刀切,這個方案必須由國務院來決定,而同股同權,即按原始投入來重新界定股本是最公平合理也是理所當然大家無話可說的方案。 那么,實行了同股同權的方案,非流通股東會不會吃大虧呢?這大可放心,因為照此方案,則股本平均縮到原來的三分之一,相應的,股價會隨著投資價值的上升而上升,而投資者信心的恢復更會使得牛市來臨,股價攀上新高,而非流通股東反而會得到更多可以兌現的實際利益,不信的話,可以先搞一家公司試點。 新浪編者注:本文為作者授權新浪網獨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體及網站不得轉載,除非獲得新浪網及作者本人書面授權并注明出處為新浪網。欲轉載者請來信finance2@staff.sina.com.cn, 或致電:(010)82628888 轉5173聯系。本文觀點純屬作者個人意見,與本網站立場無關。非常感謝廣大網友對新浪財經頻道的支持,歡迎賜稿與合作。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