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6月12日消息,證監會修改完善《創業板持續監管辦法》,明確股份減持要求,適當延長未盈利企業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的持股鎖定期。五是完善重大資產重組制度,明確創業板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涉及發行股票的實行注冊制,并規定重組標的資產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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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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