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微博]新聞發言人張曉軍昨日表示,目前證監會已牽頭完成注冊制改革方案初稿,并征求了部分保薦機構、專家學者及工作組成員單位意見,擬于11月底前上報國務院。
據悉,為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關于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要求,根據中央和國務院部署,證監會牽頭成立了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工作組,發改委、財政部、人民銀行[微博]、法制辦、銀監會、保監會、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等單位參加。
針對目前還有十幾家企業已過會但未取得批文,張曉軍指出,截至目前,已有66家公司發行新股,對于已過會但尚未核準發行的企業,待其按規定履行封卷、會后事項等程序后,證監會將依法核準其發行。此外,還有個別過會企業存在特殊事項,如喬丹體育[微博]存在重大未決訴訟,部分企業的中介機構執業行為受限等。證監會將在相關受限因素消除后,按程序推進后續工作。
就近期市場放量上漲的情況,張曉軍表示,市場運行受各種因素影響,證監會將關注市場動態,加強監管,確保市場安全平穩運行。
另外,就市場熱議的保薦代表人資格準入許可“取消”一事,張曉軍表示,這是保薦制度的完善,有利于進一步提升保薦行業的活力,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
張曉軍介紹,保薦制度實施以來,解決了證券發行上市的保薦責任主體的問題,既明確了機構的責任,也將責任具體落實到了個人。實踐表明,保薦制度在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保護投資者利益、促進資本市場改革和發展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下一步,證監會將加快修訂完善配套業務規則,進一步推動市場誠信和各方歸位盡責,增強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促進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據了解,證監會已于2012年取消了保薦代表人資格的行政許可事項,保薦代表人考試及資格管理等工作由中國證券業協會進行自律管理。目前,保薦代表人自律管理方式是由中國證券業協會納入證券從業人員管理體系中的專項業務類,統一進行注冊管理,即通過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按照相關要求提交申請并在協會網站公示后無異議的,即注冊成功,不具備行政審批性質。
張曉軍表示,關于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今年10月中國證券業協會公布了相關文件,對保薦代表人注冊、變更執業機構、培訓、年檢等相關事項進行了進一步簡化調整,并對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的報考條件、考試科目、內容大綱等方面進行了較大幅度的改革。根據考試公告,已在協會從業人員管理平臺注冊的從業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考試科目也由原來的兩門調整為一門。
關于從業人員自律管理方面,張曉軍指出,中國證券業協會正在改革從業人員自律管理體系,從業人員擬分為一般業務類、專項業務類和管理類三個大類,從業人員應在協會進行注冊,協會根據從業人員從事業務不同實行差異化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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