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9月19日電(記者趙曉輝、陶俊潔)中國證監會[微博]19日發布消息稱,為落實“新國九條”和證監會《關于進一步推進證券經營機構創新發展的意見》的有關要求,已于近日下發通知,鼓勵證券公司多渠道補充資本,并清理取消有關證券公司股權融資的限制性規定。
通知要求,各證券公司重視資本補充工作,通過IPO上市、增資擴股等方式補充資本,確保業務規模與資本實力相適應,公司總體風險狀況與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
根據通知,證監會鼓勵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IPO上市,取消“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和“良好的成長性”兩項額外審慎性要求,并簡化有關程序,提高IPO上市監管意見書的出具效率。
通知適當降低了持股5%以上入股股東及信托公司、有限合伙企業入股證券公司的要求,并對入股股東長期投資規模不再做出要求,同時鼓勵證券公司通過利潤留存補充資本,并支持證券公司探索發行新型資本補充工具,如優先股、減記債、可轉債等。
此外,為強化資本約束,防范風險,對于資本實力不足、風險覆蓋率(凈資本比風險資本準備)低于200%或者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低于120%(2015年6月30日前低于100%)的證券公司,要求其杠桿倍數不得超過5倍,同時將暫停受理其創新業務試點申請,以確保業務創新發展與公司抗風險能力的動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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