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三個月宣判,還關聯投資者維權案
光大“烏龍指”主角楊劍波[微博]狀告證監會[微博]案一審開庭已有月余,截至5月18日,行政訴訟3個月審期已經屆滿,審判結果卻遲遲未出。
昨日,光大“烏龍指”案主角楊劍波對記者透露,已在上周五接到北京市一中院的通知,因案情復雜,訴證監會一案經過申請并獲高級人民法院批準,將最多延期三個月宣判。這也就意味著,該案最遲要在8月18日之前宣判。
該案的延期還引起了大家對正在推進的另一民事訴訟的關注,同樣因“烏龍指”而起的光大證券投資者維權案是否同樣會被延期?
楊劍波的代理律師李江擔心,訴證監會案延期,可能導致受理光大證券投資者維權案的上海二中院先行認定“內幕交易”,從而為北京一中院[微博]創造司法認定根據的可能。
據了解,行政訴訟中如果一個地方的高等法院定性一個案件,其他地方的法院不得作出和該法院相反的定性。
但代理光大證券投資者維權案的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律師許峰認為,兩個案件沒有必然的聯系,即使楊劍波贏了訴訟,處罰被撤銷,也不意味著光大證券的處罰就會被撤銷,兩者角色不同。
“我們上個月已經接到了光大證券提交的證據,下一步將準備庭前質證,或許會在近期得到開庭通知。”許峰介紹。
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證券維權律師吳立駿也對記者表示,自己所代理的光大證券投資者維權案件已經逐步進入實體審判程序,正在等待上海二中院的開庭通知。
事實上,從去年12月份投資者維權案陸續被受理,民事訴訟6個月的審限也已經開始臨近,最終審期是否同樣需要被延長還有待觀察。
一南一北兩場懸而未決的訴訟,均緣起于去年震驚市場的光大“烏龍指”。2013年8月16日11點05分開始,上證指數出現大幅拉升大盤一分鐘內漲超5%,帶動指數最高報2198.85點,盤中逼近2200點,數十只權重股瞬間封漲停。當日下午2點,光大證券公告稱策略投資部門自營業務在使用其獨立的套利系統時出現問題。根據事后媒體報道,烏龍事件中光大證券共下單230億,成交72億,涉及150多只股票。媒體將此次事件稱為“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
這一罕見的事故發生后,光大證券總裁徐浩明辭職。隨后證監會沒收光大證券違法所得8721萬余元,并處以5倍罰款,罰沒金額總計5.23億元。相關責任人員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分別給予警告、罰款60萬元并終身禁入證券期貨市場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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