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www.stcn.com)12月27日訊
中央政府網站消息,中國政府網27日消息,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提出了健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健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保障中小投資者知情權、健全中小投資者投票機制、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健全中小投資者賠償機制、加大監管和打擊力度、強化中小投資者教育、完善投資者保護組織體系等九條意見。
意見提到,中小投資者是我國現階段資本市場的主要參與群體,但處于信息弱勢地位,抗風險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較弱,合法權益容易受到侵害。維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是證券期貨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關系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是資本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礎。近年來,我國中小投資者保護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與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和保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要求相比還有較大差距。
肖鋼:把重點轉到加強監管執法和保護投資者權益上
此前,中國證監會召開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動員大會,部署證監會系統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國證監會黨委書記、主席肖鋼主持會議并作動員講話。
肖鋼指出,證監會作為證券期貨監管部門,直面市場,直面社會,直面億萬人民群眾,必須貫徹群眾路線,提高決策科學性。要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和群眾觀點,堅持問政于民、問計于民,主動深入基層和市場一線,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真實掌握市場情況,減少和糾正決策的隨意性和盲目性,更好地使規則符合實際,努力提高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和科學性。要增強工作的預見性,提高決策的透明度,善于加強與市場主體的溝通互動,合理引導改革的市場預期。要進一步簡政放權,轉變職能,創新監管思維,把工作重點切實轉到加強監管執法和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上來,努力建設讓社會、市場和群眾滿意的監管機構。
證監會:三方面推進投資者保護
證監會25日就“建立健全良性高效的上市公司監管機制”舉辦微講堂活動時表示,維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是證監會的核心職責之一。在上市公司監管過程中,主要從3個方面進行投資者保護。一是保護投資者知情權。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促進上市公司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公司情況,加強風險提示,使投資者決策更加合理。二是保護投資者收益權。引導上市公司牢固樹立回報股東的意識,制定清晰、明確的股東回報規劃,并根據行業特點、發展階段及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差異化的分紅政策。三是保護投資者決策權。通過制度安排使投資者有更便利的渠道參與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行使股東權利。
保護中小投資者具有5大意義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郝旭光表示,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我國證券市場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依然存在著欺詐上市、財務造假、內幕交易、惡意炒作等違法、違規行為,使得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常常受到侵害。究其原因,是中小投資者保護問題的重要意義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從經濟學和社會安定的角度考慮,保護中小投資者具有如下重要意義:一是中小投資者保護影響上市公司的價值;二是中小投資者保護影響證券市場的規模;三是中小投資者保護有利于證券市場的結構優化;四是中小投資者保護關系到證券市場的穩定;五是中小投資者保護關系到社會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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