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書受理即披露,股價破發將延長控制人鎖定期;6月21日征求意見結束,新股發行或月底啟動
新京報訊 (記者吳敏)中國證監會昨日宣布,就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對外征求意見,6月21日征求意見結束。按照慣例,正式文件可能在此后一周內發布,一經發布之后,完成審核的再審企業就具備了給予核準批文的條件。這也意味著,新股發行最快將在本月底啟動。
實現受理即披露
證監會在這一改革方案中稱,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總的原則將堅持市場化、法制化取向。
在具體的細節方面,證監會此次將預披露的時間“一步到位”,證監會擬要求發行人的材料被證監會受理之后,就同步在中國證監會網站披露。
在去年年底IPO暫停之前,IPO發行人需要初審會之前披露招股材料。而從受理開始披露,意味著預披露時間將比原來提前至少半年。
證監會在改革方案中稱,這一提前有利于“加強社會監督”。此前不少IPO企業造假都是在媒體調查中被曝光,如勝景山河等公司。
此外證監會稱,在IPO公司被核準發行之后,其新股發行的時間點可以自主選擇;為此證監會擬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核準文件的有效期從6個月延長到12個月。
對于正在排隊的IPO企業,證監會亦表示這樣企業可以先申請發行公司債,或者探索普通股之外的其他股權或者股債結合的方式融資。
早先證監會稱正在研究優先股,或與此有一定關系。業內人士稱,這有利于部分企業在漫長的排隊IPO過程中緩解資金壓力。
網下配售向基金、社保傾斜
在配售方式上,證監會擬將新股的網下配售向基金和社保投資者傾斜。例如,網下配售的新股中至少40%應優先向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和由社;鹜顿Y管理人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配售。
在發行和定價更趨市場化的情況下,證監會亦對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有更強的監管要求和約束。
在新的IPO辦法中,證監會擬要求股價破發的企業控制人延長鎖定期。證監會稱,IPO企業的控股股東、高管和董事應承諾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減持的,其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
■ 其他熱點
漲幅過大創業板公司未遭專項檢查
近日市場有傳言稱“創業板再融資即將出臺。監管層針對漲幅過大的創業板公司進行專項檢查。”昨日,證監會對此予以回應,稱這些傳言不實。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說,證監會最近沒有安排各地證監局對創業板公司開展專項現場檢查。各派出機構(各地證監局)每年有對轄區內上市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的任務,但屬于日常工作,并沒有專項安排。此外創業板再融資辦法正在研究之中,并不像部分媒體說的會馬上推出。
本周A股大跌,全周創業板指數跌幅也達4%。一些報道稱,創業板再融資辦法即將出臺,此外監管層還對漲幅過大的創業板個股進行專項檢查,這些將加劇創業板個股的下跌。(吳敏)
第二批IPO財務抽查12選10
證監會稱,由于4月份以來中止審查的企業中只有12家提交了自查報告,第二批IPO財務專項檢查的抽查公司在這12家公司中選擇10家抽查。
12家提交了自查報告的企業中,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分別為3家、6家、3家。另外有95家在財務專項檢查中中止審查的企業未提交自查報告。
此前有市場人士稱,有些企業可能為回避財務核查,主動撤回了上市申請。對此證監會表示,對于這些在財務核查階段終止審查的企業,一年內再次申報IPO時,仍需經歷自查、抽查的財務檢查。(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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