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5月22日消息,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關于辦理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情況。業內稱首個內幕交易的司法解釋僅適用于刑事,不涉及內幕交易案的股民索賠,呼吁盡快出臺民事司法解釋。
根據新聞通稿,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9次會議、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72次會議審議通過,并將于2012年6月1
日正式施行的《關于辦理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對此證券界知名律師宋一欣對新浪財經表示,這是涉及內幕交易的第一個司法解釋出臺,但這不是涉民事賠償訴訟的司法解釋,僅可解決刑事訴訟與行政執法中的問題。不過他認為,該司法解釋客觀上有益也有助于內幕交易民事賠償訴訟的推進,他呼吁最高法盡快出臺內幕交易民事賠償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還披露了黃光裕案內幕交易犯罪細節。宋一欣表示,由于黃光裕案內幕交易刑事案已經宣判,此司法解釋對改案無影響。而對于仍在北京二中院受理的訴黃光裕內幕交易民事賠償案,也并沒有提供直接的法律依據,但或許能夠形成一定影響。
據宋一欣稱,過去受理過的內幕交易民事賠償案皆因無法可依而失利,即南京中院的訴陳建良內幕交易民事賠償案(撤訴),北京一中院受理的訴潘海深內幕交易民事賠償案(敗訴),這種情況的存在,對于投資者權益保護、凈化證券市場法制環境大大無益。(潔琳 發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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