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偉涉嫌內幕交易案公安機關已偵查終結,王保豐涉嫌內幕交易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強制措施
■本報記者 朱寶琛
中國證監會5日通報了兩起內幕交易案,分別是毛偉涉嫌內幕交易案和王保豐涉嫌內幕交易案。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上述兩個案件都已經移送公安機關查處,其中毛偉涉嫌內幕交易案公安機關已偵查終結,王保豐涉嫌內幕交易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強制措施。
與此同時,負責人表示,證監會將進一步推動對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刑事打擊力度。他透露,針對近期移送公安機關的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案件,今年3月23日,證監會配合公安部召開了證券領域重大案件“破案會戰”部署會,部署相關地方公安機關對證券犯罪活動進行嚴厲打擊,以凈化市場環境,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對于毛偉涉嫌內幕交易案,負責人介紹,2010年3月,證監會對部分賬戶涉嫌內幕交易江蘇宏寶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宏寶)股票的行為立案調查。調查發現,毛偉利用相關重組內幕信息交易“江蘇宏寶”,情節嚴重,涉嫌內幕交易罪。證監會于2011年7月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查處,目前,公安機關已偵查終結。
經查,2009年2月19日,江陰市創新石油管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創新石油)、江陰德瑪斯特鉆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瑪斯特)與江蘇宏寶集團有限公司、江蘇宏寶初步談及重組事宜;2009年6月16日,雙方就重組方案、停牌時機等重組具體事宜進行商談并初步達成重組意向;2009年7月28日,江蘇宏寶發布資產重組暨股票停牌公告。在此過程中,毛偉作為創新石油及德瑪斯特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長鄭某實際控制的江陰銀德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員工,多次隨同鄭某參與重組商談,知悉該內幕信息,并利用其控制或實際操作的“衛某”等4個賬戶,在內幕信息價格敏感期內累計買入188萬余股“江蘇宏寶”股票,交易金額共計1583萬余元,違法所得36萬余元。
在調查過程中,當事人采取多種方式規避調查,對其參與重組談判事宜并知悉內幕信息予以否認,并隱瞞其實際控制相關賬戶的事實。由于重組談判雙方在談判過程中均是采取見面會談、電話溝通的形式,除了停牌前簽署的重組意向書外,未形成其他的書面或電子文件資料,因此也給調查工作帶來了一定困難。經過調查人員堅持不懈的努力,最終查清了毛偉知悉內幕信息并利用控制賬戶從事內幕交易“江蘇宏寶”的事實。
與此同時,負責人還就王保豐內幕交易案進行了介紹。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監控發現的線索,經過前期調查,2011年7月5日,證監會決定對“趙某”等賬戶異常交易太原天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天龍)股票的行為立案稽查。調查發現,王保豐利用相關重組內幕信息交易“ST天龍”,情節嚴重,涉嫌內幕交易罪。證監會于2011年12月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查處,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強制措施。
經查,2010年8月初,ST天龍實際控制人將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初步思路和設想與國都證券投資銀行總部董事總經理王保豐進行了溝通和探討,國都證券相關人員隨后向ST天龍提供了“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草案提供給ST天龍實際控制人。王保豐通過參與溝通、履行相關職責等,知悉了ST天龍非公開發行這一內幕信息。“趙某”證券帳戶于2010年10月27日開立,隨即于10月28日轉入資金500萬元。10月29日至11月2日期間,王保豐操作“趙某”賬戶買入“ST天龍”62萬余股,買入金額500萬元,股票復牌后于11月22日至12月21日全部賣出,獲利34萬余元。
據介紹,本案的調查過程中,當事人拒不承認操作“趙某”賬戶,以規避調查。王保豐聲稱其之前使用的電腦已經被扔掉,并否認和趙某熟識,自始至終否認操作“趙某”賬戶;趙某前期在面對調查人員詢問時,承認賬戶交給朋友操作,但拒絕透露其賬戶操作人。證監會調查人員在認真分析案情的基礎上,通過不懈的努力,取得了認定王保豐操作“趙某”賬戶的有力證據,最終查清了事實,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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