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廣東證監局局長侯外林在十一屆全國政協五次會議期間,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養老金入市“還在研究中”,關于創業板退市制度,他表示不會一退到底。
侯外林同時表示,今年在提案中建議,完善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相關稅收政策,充分研究并減免個人投資者、證券投資基金因取得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股票紅利涉及的稅負。
養老金入市還在研究階段
南都:由于去年股市全年表現慘淡,滬深A、B股總市值縮水5.4萬億,在市場狀況如此不佳的背景下,有消息稱將積極推動全國養老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等長期資金入市。目前進展如何了?
侯外林:這是人保部管的事,證監會將積極做好服務,而不是由證監會主導推動。前一段時間,人保部有個副部長作了一個解答,這是個復雜的問題。社保是個養命錢,這需要人保部門組織專家研究論證,我們配合人保部做好這方面的工作,實現保險資金的保值增值,但這個增值是多方面的,還應該是綜合性的。
也不可能放到一個地方。
養老資金要保值增值是個現實存在的問題。雖然外國也都在股市、債券市場里,但中國要怎么樣搞,那也要綜合各種因素來考慮,不能簡單地說什么時候進就進了。
南都:前段時間,有消息稱廣東會率先將養老金入市,是否有此事?
侯外林:我沒有聽過這樣的說法。
南都:現在對文化企業的上市,是不是有政策上的扶持?
侯外林:是的。但應該不會有特殊的政策,可能在某些方面有個綠色通道,比如基本條件上一樣的,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
場外市場肯定會推出
南都:中國場外市場(三板市場)建設的思路已悄然發生了變化。摒棄了原有三板市場成為場外市場發展核心的思路,充分發揮地方股權托管登記中心的作用,放棄了通過行政力量統一規劃全國性場外市場的方案。能詳細介紹下嗎?
侯外林:在設計上,場外市場怎么搞法,這幾年都在不斷研究,怎么樣做更加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盡量滿足企業融資、轉讓的需要,又怎么能權衡各地各類企業的平衡,目前還都在考慮這個過程,但場外市場肯定會推出。中關村的試點一直沒有停止,一直在運行和積累經驗。
南都:目前廣東省內有7大高新區正在推動小企業股改,以期在場外市場掛牌,這對它們有影響嗎?
侯外林:全國市場有變化,對廣東企業沒有影響。只不過是在中關村股權代辦系統掛,還是在柜臺市場掛,或者說在交易市場上掛,股改都是必須的。你要轉讓股份,進行規范地轉讓,獲取這個資金,那必須得股份制改造,這個不影響的。
創業板退市不會一退到底
南都:被市場寄予厚望的創業板退市新規已然臨近。新的退市制度中規定,“創業板公司退市后,一律平移到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轉讓”。有觀點認為,這一條看似平常的規定很可能讓退市新規的市場威力大打折扣,甚至淪為空談。你認同嗎?
侯外林:退市制度是必需的。經過這幾年的討論研究,已形成了共識,但也有一套制度,也不能一退了之,企業還有許多投資者,可退到一個合適的板。比如,它還繼續是一個企業,股東搞得好的話,還可以轉板。有些人的聲音,我們理解,但他那是不懂經濟,不懂資本市場,瞎說。如果這樣,那企業退到哪去?退到海里?它還是個公司,只是有風險,只是股票不怎么值錢了,不可能退到海里去。很現實,穩定就是個問題,退到海里不是一點盼頭都沒有了?就歸零了?那不行的。
南都:盡管解決新股發行價過高的話題一直在討論,但這個問題從來就沒有得到解決。目前有沒有一些實質的措施?
侯外林: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在實施時間上沒有特別規劃,具體舉措將分步實施,IP O定價的關鍵在于要真實反映公司價值。證監會近期發行改革將重點從增強買方定價約束、加大承銷商定價責任、提高股票流通性、加強對定價行為的監督等方面入手,完善定價機制,抑制“三高”、惡炒新股等現象。
南都:此前,郭樹清主席拋出“IP O不審行不行”的討論,近期能實現IPO不審嗎?
侯外林:問得好。這也是郭樹清主席在《人民日報》前幾天回答的九大問題,我們稱之為“九問”。實際上,不是說美國注冊制就不用審核了。其實,注冊資金還是要審核,美國證監會發現你有問題,會不斷地追問,不斷地審查,有的會審查很長時間,其實,美國和我國是一樣的。
在國內,如果企業很規范,審核會很快的。“注冊”是有條件的。新股發行“不審”需要配套的規則,不但要解決過去審核制下存在的包括賄審、發行價格形成過程中的串謀、高管辭職套現、數據造假包裝上市、退市制度名存實亡、巨額超募資金違規轉移用途等問題,還要解決“不審”制度下帶來的新的問題。新股發行制度的市場化改革是系統工程,不是簡單的“不審”就可以完成的。
長期不分紅不合要求
南都:對于增發等股市再融資手段,你有哪些建言?
侯外林:擴大再融資有利于增多供給,緩解目前的新股發行高市盈率狀況,理論上對新老股東都沒有壞處。對于小盤股再融資而言,境外有“閃電融資”模式,我國也可以探討。
南都:對于目前投資者關心的上市公司分紅問題,是否需要更多的約束機制?
侯外林:分紅應由上市公司自主決定,公司章程中對分紅都有規定,因此不存在強制分紅的問題,但監管部門今后會對“有紅不分”的上市公司進行審核。今后可以考慮建立一個機制,允許中小股東對企業分紅發表意見。如果中小股東、散戶一致認為不分紅對企業的長遠發展有利,那么就可以不分。如果不是這樣就沒有理由不分。但是上市公司長期不分紅,既不符合法制社會的要求,也不符合契約社會的要求,更不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
近年來證監會為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信心,也采取了多項措施鼓勵、引導和督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上市公司實施持續、穩定和透明的現金分紅政策,對進一步促進上市公司提高對投資者的回報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