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持續多年的執法行動壓力下,以“莊股”為特征的市場操縱行為基本消失,但短線操縱、“搶帽子”操縱等新興操縱行為時有發生。
證券時報記者 肖波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昨日表示,在持續多年的執法行動壓力下,以“莊股”為特征的市場操縱行為基本消失,但短線操縱、“搶帽子”操縱等新興操縱行為時有發生。對此,證監會將保持高壓態勢,堅決打擊股價操縱行為。
上述負責人介紹說,去年以來,證監會先后對林忠案、沈昌宇案、鄧曉波和鄧悉源案、陳國生案、徐國新案等5起操縱市場案件作出行政處罰。這些案件中4起屬于短線操縱案,操縱者在短時間內集中資金優勢,采用不以成交為目的的虛假申報、操縱收盤價等方式操縱市場,影響股價,并借機高位出貨牟利。
鄧曉波和鄧悉源案則屬于另一類操縱市場行為——“搶帽子”操縱。這兩人均具有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2008年,兩人共同溝通約定,在網絡媒體上對同一股票發表觀點相同、內容相似的推薦文章,在文章公開前通過代理操作賬戶買入股票,并在文章公開后賣出。2008年1月至7月,兩人共發表推薦文章36篇。通過多次薦股、反復操作,“搶帽子”行為對市場秩序和投資者利益造成嚴重危害。
上述證監會負責人表示,上述5起操縱案一方面揭示出在監管壓力不斷加大的情況下操縱行為表現出的新手法和新變化,另一方面通過對當事人的處罰,懲戒操縱行為,警示潛在違法者。
今后,證監會將進一步加大力度,對短線操縱、“搶帽子”操縱及各種新型操縱市場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密切監控,嚴厲打擊,以維護市場秩序,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上述負責人還提醒投資者,在證券交易時應注重理性投資,防范市場風險,尤其對于出現異常波動的股票,不要盲目跟風,避免上當受騙,不給操縱者以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