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網》專稿 記者 袁京力 李欣4月中下旬,記者獲得的一份中國證監會向部分機構下發的《“十二五“資本市場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顯示,社會最關心的降低公募基金管理費率、放寬基金公司股東資格、陽光私募的合法化等焦點問題均被納入規劃中。
根據該征求意見稿,監管部門將適當放寬基金管理公司股東資格條件,推動專業人士參股基金公司試點。豐富基金管理公司持股結構,研究探索合伙制。
對于目前市場上存在的陽光私募等非公募基金,征求意見稿也表示,將逐步降低公募基金的準入標準,允許管理規范、業績優良的非公募機構申請公募基金管理資格。
而對于目前規模處于“滯漲”的公募基金,征求意見稿表示,將在未來放寬公募基金管理機構的業務范圍,鼓勵有條件的管理機構發展非公募產品。
此外,在目前基金公司主要是以散戶投資者為服務對象的狀態下,意見稿還表示,將引導基金管理機構不斷強化服務大型機構客戶的能力,逐步提高機構客戶資產在管理資產總規模中的比例,提高為高端客戶提供專業定制的能力。
對于近期遭受質疑的公募基金管理費率,征求意見稿表示,改善基金費率體系,降低管理費率水平,促進市場競爭,拓展能夠提供高質量服務的銷售機構的生存和發展空間。鼓勵銷售費用后端收費模式,激勵基金持有人進行長期投資。
(證券市場周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