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宏觀戰略研究系列成果21日正式發布。這項由17個部門參與的環保領域戰略性工程,設立單獨章節提出,建立上市公司環境績效評估制度,為實行懲罰性退市機制奠定基礎,以及適度收縮“兩高”行業的授信總額。
報告指出,編制中國證券市場環境績效指數;通過上市公司環境績效評估試點,制定出臺一系列針對高污染、高耗能企業的,以“綠色資本市場準入”制度、“綠色增發和配股”制度及“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制度為主要內容的綠色資本市場政策。
課題組提出,在北京、天津、重慶、上海、江蘇、內蒙古、廣東等企業環境績效評估研究基礎較好的省、市、自治區,選擇100家重污染、高耗能的上市公司或擬上市公司,開展環境績效評估試點工作,總結試點工作經驗,提交政策建議。
報告稱,在研究與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制定出臺具體的、可操作的標準與政策,包括:《上市公司環境績效評估指標與辦法》、《上市公司環保準入實施意見》、《上市公司綠色增發和配股實施意見》、《上市公司環境績效披露制度》、《中國證券市場環境績效指數的發布辦法》。
在“綠色信貸”方面,報告提出,按照國務院《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提出的13個重點落后產能淘汰行業,繼續適度收緊“兩高”行業的授信總額并保持在一個合理范圍內。
上述課題組人士透露“中小銀行或金融機構很難獲取重大項目的授信資格,其客戶分散、單個項目貸款額度低,且多數客戶和貸款集中在焦炭、鋼鐵等行業,短期很難調整客戶構成,政策風險很大,遇到國家產業和環保政策調整,將很容易在短期內出現大量的不良貸款,形成巨大信貸風險!
報告稱,目前金融系統希望更早獲取對“兩高”企業實施“三停(停運、停貸、停電)”的非常規信息,而環保部門擔心過早通知會“影響執法效果”,因此可建立定期聯席會議制度,聯絡員制度,讓金融系統參與或列席環境執法決策等方式;同時發展社會環境服務業,從事企業環境風險評估,架設金融系統和環保部門之間的“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