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敖曉波)記者昨天獲悉,全部18位股民起訴程文水、劉延澤等人操縱“中核鈦白”(002145)股票價格民事賠償案,已經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全部立案完畢。原告聯合代理律師為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河北功成律師事務所薛洪增律師,18位股民訴請金額合計約為135.4萬元,成為中國證券市場第一宗操縱股價民事賠償案立案完畢的案件。
據律師介紹,2009年4月16日,中國證監會以程文水、劉延澤存在操縱“中核鈦白”股票價格行為為由,對其做出行政處罰決定。
在程文水、劉延澤利用6家公司的賬戶組操縱“中核鈦白”股票價格不久,中核華原鈦白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08年9月17日做出《股票價格異常波動公告》,認為自2008年9月11日、9月12日、9月16日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超過20%,據深交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此公告引起了“中核鈦白”投資者的關注,之后,成交量迅速放大,對于此日期,可以認為是操縱股價民事賠償案中的操縱股價揭露日,而相應的投資差額損失計算基準日則為2008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