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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0月13日電 今日,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巡視員兼副主任王林接受媒體訪談時就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關于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做出進一步解讀。
王林說,網下配售主要是由報價和配售兩個環節構成的。網下配售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定價功能,從定價環節我們只提出了最低申購量的要求,機構投資者在參與詢價時需同時申報價格及對應的申購數量,基本杜絕了高報不買和低報高買的情況,由此解決了報價環節的問題。但是在配售環節,目前網下配售采用的是對全部有效申購進行同比例配售,所有有效報價機構均可獲配股份,由于認購踴躍,單個機構獲配股份數量較少。以中小板公司發行為例,單一機構通常只能獲配幾萬股左右,最少的不足1萬股。這樣的獲配數量對機構來說是一個很小的金額,詢價對象認真研究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并審慎報價動力就比較薄弱,不同程度地存在隨意報價的情況,也有人為抬高報價水平的傾向。
他指出,這次指導意見進一步完善詢價過程中報價和配售約束機制,提高中小型公司新股發行中單個機構獲配股份的數量,加大網下報價的責任。在具體操作上,不再對全部有效申購進行比例配售,而是由券商和發行人事前對網下配售確定配售數量,再通過隨機搖號的方式確定一定數量的可獲配機構。這樣單個詢價機構需要購買的股份數量和相應的資金會大幅增加,加大了定價者的責任,促進報價更加審慎和真實。
(責任編輯: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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