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12日電(記者 周銳)中國證監會12日稱,將啟動新股發行體制第二階段改革,相關措施將于11月1日開始實施。
據介紹,本階段改革將主要從4方面展開:完善報價申購和配售約束機制;擴大詢價對象范圍,充實網下機構投資者;增強定價信息透明度,要求主承銷商披露參與詢價機構具體報價情況;完善回撥機制和中止發行機制。
內地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始于2009年。當年6月,中證監發布《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確立了新股發行市場化的改革方向。
近一年來,這項改革措施得到廣泛認可,但新股發行改革帶來的新問題,讓市場中傳出了質疑的聲音。
數據顯示,內地中小板2008年的平均市盈率是26.6倍。新股發行改革啟動至今,中小板的平均市盈率已接近50倍。與此同時,詢價對象報價偏高和上市公司融資超募也成為普遍存在的現象。
尤為引人注目的是,新股發行改革打破了內地市場新股不敗的神話。目前,已經15家中小板公司在上市首日宣告破發。在一度被股民暴炒的創業板,首日破發的股票也多達5家。
中證監相關負責人12日對上述質疑作出回應。他表示,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最重要的是提供了一套市場機制,讓發行各方按照市場意愿定價。市盈率偏高和上市公司超募是當前買賣雙方自由博弈、市場機制自由調節的結果。而新股不敗神話的終結,也將增強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幫助發行人和承銷商樹立正確的發行觀念。
該負責人指出,網下配售比例偏低、單個機構獲配數量少、對詢價機構約束力度不夠是導致詢價對象報價偏高的部分原因。在接下來的改革中,這一方面將有所完善。
該負責人稱,啟動新股發行后續改革的市場條件已基本具備。中證監將堅持市場方向,促使各方各盡其責,提高市場的運行質量和運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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