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記者 心宇
股市“黑嘴”汪建中的兩個哥哥汪謙益、汪建華和前妻弟弟趙志宏,因涉嫌幫助汪建中掩飾、隱瞞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所得3.85億余元,昨天被檢方以涉嫌洗錢罪起訴。
此案昨天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中,三名被告人均以不知詳情為由否認其行為構成洗錢罪。
2008年11月,中國證監會通報了汪建中涉嫌操縱股市一案。通報稱汪建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個人在投資咨詢業的影響,借向社會公眾推薦股票之際,通過“先行買入證券、后向公眾推薦、再賣出證券”的手法操縱市場,并非法獲利。證監會對汪建中及北京首放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25億、罰款1.25億的行政處罰決定,并將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公訴書稱:汪建中在得知收到中國證監會對其涉嫌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立案調查后,于2008年6月-9月間,指使三名被告幫助其轉移資金。汪謙益、汪建華、趙志宏三人分別轉移資金達1.05億元、1.08億元和1.72億元。公訴機關認為,三被告人在明知資金系汪建中非法所得的前提下,為其提供資金賬戶,通過轉賬等方式協助資金轉移,涉嫌洗錢罪,應追究三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面對指控,三名被告對公訴人指控的犯罪事實基本認可,但三人多次強調,他們以為錢是汪建中的,幫他取錢沒什么大事。“我是農民,當時都不知道什么叫凍結。” 趙志宏說。
庭審中,被告人對具體的轉賬方式等提出異議。汪家兩兄弟辯稱:在聽朋友告知這些轉賬、提現違法之后,他們主動向公安機關說明情況,比公安機關傳訊的日期早兩天,應當屬從輕處理情節。另外,汪家弟兄二人對“洗錢”過程中不同分工有分歧,汪建華稱自己沒有去柜臺辦理過業務,只是在車上等待并負責搬運現金,但汪謙益并不認可汪建華的說法。
在辯論環節,五名辯護律師為三名被告人做無罪辯護,他們認為三名被告轉移的資產并不是非法所得。
由于該案卷宗多達30余本,庭審一直持續到17:00點。因為被告人數較多,案情復雜,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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