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李麗 記者了解到的最新消息,黃光裕案今天上午的宣判,黃光裕的律師團隊均未現身,只有本人參加了宣判。
據悉,其律師團隊,今天下午將去會見黃光裕,商議是否要上訴的相關事宜。
5月18日上午,黃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和單位行賄罪判處黃光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據悉,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判罰個人罰金數額最高的一次。
另據正義網18日消息,對于同案被訴的其他被告人及被告單位,法院以內幕交易罪判處黃光裕妻子杜鵑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億元。以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判處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許鐘民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億元;以單位行賄罪判處許鐘民有期徒刑1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億元。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也因單位行賄罪分別被判罰人民幣500萬與120萬元。
2008年黃光裕涉嫌內幕交易罪案發。2008年11月18日,黃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以包括涉嫌“操縱市場罪”等罪名被北京市公安局帶走。同年12月28日,國美電器發布公告證實,黃光裕已因涉嫌經濟刑事案件,目前正在接受公安局調查。
此后的一年多時間中,黃光裕案出現多個進展,其妻杜鵑也因涉嫌經濟犯罪,被警方調查。
2009年12月24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網站消息稱,北京市檢二分院在審理中發現黃光裕等人還涉嫌其他新的犯罪事實,目前已移送相關部門繼續審查。
2010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被告人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原主席黃光裕涉嫌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同案其他被告人及相關被告單位亦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一并提起公訴。
2010年4月14日,黃光裕案進行庭前質證,質證過程不對媒體開放。4月22日,被羈押17個月的黃光裕在北京市二中院接受審理,并當庭宣布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