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黃光裕被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原北京中關村科技董事長許鐘民獲刑三年;黃光裕之妻、原中關村監(jiān)事杜鵑獲刑三年零六個月 【財新網】(記者 羅潔琪 18日發(fā)自北京)5月18日上午,黃光裕案一審宣判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作出。 原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00493.HK)董事局主席黃光裕因內幕交易罪、非法經營罪、單位行賄罪被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原北京中關村科技董事長許鐘民因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從犯)以及單位行賄罪,獲刑三年;黃光裕之妻、原中關村監(jiān)事杜鵑因內幕交易罪獲刑三年零六個月。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因單位行賄罪分別被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和120萬元。 黃光裕等人當庭沒有表示是否上訴。有辯護律師認為這一判決量刑偏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