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舉報人所提員工違規之說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稱已作調查核實
本報訊(記者 何怡)僅僅一天,證監會工作人員李莉被舉報涉嫌內幕交易的事件已經鬧得沸沸揚揚。昨晚,證監會回應表示,經查證,沒有證據表明李莉從事內幕交易。
而這一事件并未就此止步,舉報人蘇女士及其兒子李先生昨日再向媒體爆出多條有關李莉猛料,包括違規炒股和違規騙購經適房。更有意思的是,舉報人和被舉報人曾經還是一家人。
據了解,舉報人蘇女士與李莉曾為婆媳關系,李莉的前夫李先生是央視工作人員。2006年李莉和李先生結婚。2008年,李莉與李先生離婚,因財產糾紛還鬧上法庭。同年,蘇女士開始向證監會舉報李莉,證監會紀委也介入調查。
日前,蘇女士向央視《新聞30分》爆料,李莉提前一天知道“三一重工”2006年年報數據及分紅方案,并發短信通知她的母親,涉嫌內幕交易。但在央視播出的報道中,蘇女士并未透露自己與李莉的關系。
官方回應
無證據表明李莉從事內幕交易
證監會有關方面負責人昨晚表示,2008年6月底及其后數月間,證監會接到蘇某某、李某某母子反映李某某剛離婚的前妻證監會工作人員李莉,利用手機短信通知其母親關于一家上市公司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涉嫌內幕交易問題的來信來訪。
證監會對此十分重視,有關方面對所舉報事項進行了多方調查核實。
該負責人表示,根據上市公司年報披露的流程規定,公司董事會在審議年報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后,直接向交易所提交年報公告稿,并安排對外披露,年報利潤分配預案不屬于證監會的行政審批事項。
該負責人還表示,據查,李莉的母親從未買賣該公司股票,其前夫(舉報人李某某)在與李莉婚姻存續期間也未買賣該公司股票。
證監會負責人表示,經查證,沒有證據表明李莉利用該信息從事內幕交易。該負責人同時強調,證監會對其工作人員一直堅持從嚴管理,對工作人員的任何違法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
刨根問底
年報可能提前泄密?
上市公司尚未披露的年報信息可能提前泄露嗎?
據了解,上市公司年報從制作到披露一般有四個主要環節:一是年報內容形成,由上市公司財務部等相關部門負責,并由保薦代表人核查應披露的信息是否全面披露;二是經過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三是提交董事會表決;四是在交易所預約披露時間并到期公告。
業內人士表示,年報信息在披露前被提前泄露是可能的。在前三個環節中,都有相關人員可以了解到年報的內容,這些人員包括制訂年報的人、董事會的人、會計師事務所人員,還有保薦代表人。而第四個環節一般只是走個程序,交易所人士并不對年報內容進行審核。
但從上述環節看,證監會工作人員并沒有參與到其中任何一個環節。證監會相關負責人昨天也表示,年報利潤分配預案不屬于證監會的行政審批事項,三一重工從未將2006年年報提交證監會審核。
也就是說,證監會工作人員要了解到年報信息需要特殊途徑。
又出猛料
李莉還涉嫌違規炒股
昨天下午,舉報人蘇女士及其兒子李先生再度向多家媒體爆料,李莉還涉嫌違規炒股和騙購經適房。
蘇女士昨天向媒體展示的證據包括證券交割單。這份單據上顯示,2007年1月至6月,該賬戶連續7次買入賣出的操作,委托電話均為尾號2279的手機。
這一號碼與日前蘇女士爆料的發送三一重工年報信息的手機號一致,也與李莉在證監會內部通訊錄上登記的手機號一致。
不過,該賬戶所有人卻并非李莉,而是李莉的前夫、蘇女士的兒子李先生。李先生表示,他與李莉結婚前就已開戶炒股,結婚后未停止。其間,李莉會給一些炒股的建議。以他名義開的賬戶中,很多交易都是李莉親自操作的。
而李莉則表示,尾號2279的手機是其前夫替她開通的,該手機號開通后并未一直自己使用。
麻煩纏身
騙購經適房也被揭出
昨天,蘇女士還向媒體展示了年代更久的證據。她稱,與兒子結婚前,李莉有一套經適房。離婚查房產時,蘇女士發現這套經適房有偽造信息騙購的嫌疑。
她提供的一份宣武區房管局出具的文件顯示,2003年7月,李莉申購了北京中房長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一套經濟適用房,經了解該開發商是上市公司*ST中房的下屬公司。
在合同上,李莉留的地址為中國證監會稽查一局。而在《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上,李莉單位變為“北京益乾行商貿有限公司”,并由該公司出具單位核準意見。而核準經辦人簽名也是李莉的名字。
對此,李莉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回應稱,申購經濟適用房時,她在證監會做助理,并不是證監會的正式人員,同時她在北京益乾行商貿有限公司兼職,所以用這個單位申請了經濟適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