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邵澤慧)針對央視曝光證監會工作人員李莉涉嫌內幕交易一事,昨日證監會有關人士表示,沒有證據證明李莉從事內幕交易,并表示歡迎媒體監督。不過對于這個反饋,網友們并不“買賬”。
證監會否認內幕交易
證監會相關人士表示,2008年6月底及其后數月間,證監會有關方面就接到蘇某某、李某某母子反映李某某剛離婚的前妻,即證監會工作人員李莉,利用手機短信通知其母一家上市公司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涉嫌內幕交易問題的來信來訪。
證監會有關方面對所舉報事項進行了多方調查核實。據查根據上市公司年報披露的流程規定,公司董事會在審議年報及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后,直接向交易所提交年報公告稿,并安排對外披露,年報利潤分配預案不屬于證監會的行政審批事項。該公司從未將2006年報提交證監會審核。李莉的母親從未買賣該股票,其前夫(舉報人李某某)在與李莉婚姻存續期間也未買賣該公司股票。
證監會有關方面負責人表示,經查證,沒有證據表明李莉利用該信息從事內幕交易。該負責人同時表示,證監會對其工作人員一直堅持從嚴管理,對工作人員的任何違法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
網友表達不滿
雖然證監會否認內幕交易一事,但是網友們并不買賬。一位網易的網友表示,“買沒買是一回事,泄露內幕消息是另外一回事,兩者不能混淆。沒買不表示沒有泄露消息,短信就是最有力的證據。”另有新浪網友表示,“短信發出后,她母親沒有買,那么她父親呢,她其他親戚呢,想再找個賬戶操作太容易了,這種調查簡直就是侮辱股民的智商啊。” 還有網友表示,“哪次政策出臺前相應的板塊不是提前幾天就上漲啊,還要什么證據啊?這些想要查簡單得很,只是不敢查。內幕交易太多了。”記者發現,大部分網友對證監會回應最不滿的是,李莉是證監會的工作人員,最終調查還是由證監會來進行,“誰都知道家丑不可外揚,自己查自己,怎么讓人服?”
記者了解到,目前李莉已經遭到了網友的人肉搜索,有網友曝料稱,蘇女士是李莉的前婆婆,而其前夫就是央視的工作人員,李莉不僅涉嫌內幕交易,還曾違規騙購經濟適用房。部分專家在記者采訪中表示,不管這是不是因為婚姻財產糾葛上演的“家庭報復戲”,作為監管部門都應該給廣大受眾一個令人信服的調查結果。
專家 內幕交易是犯罪
華堂律師事務所楊兆全律師上午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根據證券法,證監會具有對證券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和作出行政處罰的權力。證監會接到舉報人的投訴舉報后,進行調查和處理,在權限和程序上是正當的。
關于網友質疑的是否有可能存在袒護內部人員的問題,不能一概而論。如果舉報人或者公眾對行政監管部門的查處心存疑慮,也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因為我國刑法已經將嚴重的內幕交易確定為犯罪行為,經濟犯罪偵查部門有權調查。《刑法修正案(七)》規定:對從事內幕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處罰也是相當嚴厲的。J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