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網1月27日訊 為充分發揮保薦機構對上市公司的監督和指導作用,加強交易所與保薦機構的溝通和聯系,提高保薦機構保薦工作質量,切實提高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深交所日前發布《關于啟用"保薦業務專區"并建立保薦業務代表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推出保薦業務專區,并實施保薦業務代表制度。
保薦業務專區的建立,為深交所與保薦機構之間搭建了一條信息交流及業務辦理的快速通道,簡化了持續督導相關業務環節,極大提高了辦事效率。保薦業務專區具有直接、快捷、便利、安全等特點,通過該專區,保薦機構辦理發行上市和持續督導保薦業務全面實現電子化,并可及時掌握深交所對于上市公司的監管要求。此外,保薦業務專區在文檔傳遞及管理、相關業務信息處理等方面都具有較強的功能。
同時,為了進一步加強深交所與各保薦機構的溝通,深交所建立了保薦業務代表制度。《通知》規定,保薦業務代表由保薦機構的保薦業務負責人擔任,保薦機構可以設置1-3人作為保薦業務聯絡人,協助保薦業務代表履行職責,保薦業務聯絡人應當由保薦機構投資銀行業務部門副總經理以上人員擔任。保薦業務代表和保薦業務聯絡人主要職責包括管理、保存保薦業務專區數字證書;及時更新保薦業務專區相關資料及其他信息;及時接收深交所發送的業務文件,予以協調落實;配合深交所的日常監管,參加深交所組織的相關約見等;指導、督促保薦代表人及其他承擔保薦業務的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履行現場調查、專項核查、上市公司培訓等義務;組織與保薦業務相關的內部培訓等。
深交所一直以來高度重視保薦制度的作用,先后頒布了《中小企業板保薦工作指引》、《關于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實行公開致歉并試行彈性制度的通知》、《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保薦工作評價辦法》等相關制度,對上市公司健康發展發揮了重大作用。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推出保薦業務平臺和保薦業務代表制度,搭建深交所與保薦機構的溝通平臺,將更加有利于發揮保薦機構的作用,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使之為上市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